跳到主要內容區

:::

彰化縣彰化市民權公有零售市場部分樓層長期閒置,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出租予民間團體作為多元活動空間及倉庫使用,增進公產使用效能

彰化縣彰化市民權公有零售市場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彰化市公所(下稱彰化市公所)經管之民權公有零售市場第3樓層自民國(下同)80年即閒置未使用,及第4樓層部分空間閒置,經促請研謀改善,已出租予彰化市南瑤老人會等民間團體及作為選務工具倉庫使用,增進公產使用效能。
彰化市民權公有零售市場於75年10月1日完工,工程造價1億8,092萬餘元,為1棟地下2層,地上5層之鋼筋混凝土建築,樓地板總面積5,148坪,98至99年度因市場相關設備及整體外觀環境老舊,進行全面整修,合計經費1,328萬餘元,地下樓層為停車場、1樓為市場、2樓出租予桌球協會使用、5樓為全民健身運動中心。彰化縣審計室於102年10月及105年8月查核發現,該市場3樓(面積750坪)自80年起即閒置未用,4樓(面積773坪)則有部分空間閒置(面積356坪),並經經濟部於103年8月4日將該市場3、4樓納入公共工程閒置設施案件列管,惟該公所未積極依營運活化計畫辦理市場整修及公告招租作業,致市場遲未達成活化計畫目標,影響公產使用效能,經分別於102年12月9日及105年11月21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彰化市公所於105年10月完成市場整修工程,並於105年12月至106年5月31日辦理公告招租作業,截至106年底止,市場3樓已出租予彰化市南瑤老人會使用及作為選務工具倉庫,使用率達60%,另4樓則分別由職業工會、中華民國生命動能協會、福星歌友會、彰化縣八卦山象棋協會、跆拳道協會、磺溪同仁會等承租,提供民間團體多元活動空間,使用率達81%,已符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訂定「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標準-其他」規定,並經經濟部107年1月29日同意解除列管,增進公產使用效能。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彰化市公所
施政主題細項: 公有財產、行政管理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