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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所屬國民小學之營養午餐未建立食材來源規範及不合格品處理機制,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建全管理機制並增訂食材應具履歷認證標章,維護營養午餐品質

新竹市西門國小學童取用營養午餐情形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下稱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政府所屬國民小學未建立營養午餐食材來源規範及不合格品處理機制,亦未依約處罰承攬廠商違約行為,經促請檢討改善,已依約扣罰廠商違約金,並於契約內建立不合格品處理機制,且加重食材檢出不符規範之罰則,及增訂食材須具相關履歷認證標章,維護營養午餐品質。
新竹市政府為把關飲食安全,促進學童健康成長,並減輕家長負擔,於所屬2所公立國民小學[東區新竹國民小學(下稱新竹國小)及北區西門國民小學(下稱西門國小)]提供免費營養午餐。該2所國小民國(下同)104年度委外辦理營養午餐費用計3,420萬餘元,有關午餐食材品質,係由廠商進行自主檢查並提供合格檢驗報告單。新竹市審計室於104年4月查核發現,新竹市衛生局(下稱衛生局)104年3月辦理抽驗結果,該2所國小營養午餐部分蔬菜有殘留農藥超標或含有螢光增白劑等違約情事,惟各該國小僅通知廠商暫停使用不合格之食材品項,並未建立食材來源規範及不合格品處理機制,亦未依約處罰廠商違約金,經於104年5月函請該2所國小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新竹及西門國小已於105年1月依約扣罰廠商1萬餘元,並建立不合格品處理機制,及加重食材違反規範之罰責,營養午餐委外契約亦增訂食材須具有CAS有機農產品、CAS臺灣優良農產品、產銷履歷認證等相關標章。經該2所國小及衛生局於105、106年度多次辦理抽驗結果,尚無發現與規定不符之情事,維護營養午餐品質。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新竹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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