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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辦理高鐵彰化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工程進度落後,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工開放通車使用

彰化縣高速鐵路彰化站區聯外道路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政府辦理「高鐵彰化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員林至田中新闢道路工程(第二標)」,施工進度嚴重落後,影響聯外道路通車期程,經函請檢討改善。新闢道路工程已於民國(下同)106年12月22日竣工,107年2月3日開放通車使用。
彰化縣政府為配合高速鐵路彰化站通車後之交通需求,於103年2月6日發包辦理「高鐵彰化站區聯外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員林至田中新闢道路工程(第二標)」,決標金額9億1,737萬元,計畫新闢4.9公里之聯絡道路,預計於104年底完工。彰化縣審計室於103年12月間查核發現,該工程於同年2月21日開工後進度持續落後,該府未督促承攬廠商積極趕工,截至103年11月底實際進度為12.14%,較預定進度27.07%落後14.93個百分點,廠商延誤履約,惟該府未依契約及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妥處,影響聯外道路通車期程,經於104年1月1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彰化縣政府已於104年11月25日通知承攬廠商終止契約及沒入履約保證金4,289萬餘元,同年月27日將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新闢道路工程並於105年7月5日重新發包,106年12月22日竣工,107年2月3日開放通車使用,增進高速鐵路彰化站區域路網交通之便利性。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彰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運輸、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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