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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部分鄉鎮立圖書館未依規訂定館藏發展計畫及民間捐助獎勵等相關規定,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訂定圖書資訊管理規範,有效充實館藏及提升服務品質

彰化縣埤頭鄉等12個公所訂定圖書資訊管理規範一覽表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部分鄉鎮立圖書館未依規訂定館藏發展計畫及民間捐助獎勵等相關規範,無法有效規劃館藏發展與汰換,活絡館藏空間,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館藏發展計畫及民間捐助獎勵等規範,有效充實館藏及提升服務品質。
依教育部訂定之公共圖書館設立及營運基準第14條及第38條等規定略以,公共圖書館圖書資訊之選擇,應符合圖書館設置之目的,訂定書面之館藏發展計畫,及民間捐助獎勵有關規定。彰化縣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2年4月至106年5月查核發現,彰化縣各鄉鎮市公所為提升居民文化水準,發揮社教功能,平均每年編列經費1,046萬餘元充實圖書館館藏,其中線西鄉等4個鄉鎮立圖書館因未訂定館藏發展計畫,無法有效規劃館藏發展與汰換,活絡館藏空間及書籍品質;另北斗鎮等9個鄉鎮立圖書館未訂定民間捐助獎勵規範等捐書方式及處理原則,不利獎勵各界資助充實館藏及設施,經於102年6月至106年7月間陸續函請各該公所檢討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彰化縣線西鄉等4個鄉公所陸續於104年7月至106年9月間訂定館藏發展計畫(政策),以充實館藏及提升服務品質;另北斗鎮等9個公所陸續於102年7月至105年10月間訂定民間捐助獎勵等相關作業要點,以結合民間資源充實館藏,提升服務品質。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埤頭鄉、社頭鄉、大村鄉、溪州鄉、福興鄉、秀水鄉、田中鎮、線西鄉、北斗鎮、芬園鄉、二水鄉及埔心鄉等12個所
施政主題細項: 教育、地方自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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