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未確實督促各機關就權管高風險之人工邊坡,作好水土保持工作,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成人工邊坡改善工程,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權管之高風險人工邊坡,已有開裂等異常徵兆,惟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下稱大地處)未本諸主管機關權責督促各機關作好水土保持工作,經促請檢討改善,已邀集相關機關辦理人工邊坡之現場會勘,並完成高風險人工邊坡改善作業,以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大地處為加強坡地管理,達到災害預防目的,於民國(下同)99至103年間耗資6,650萬餘元委外辦理人工邊坡現場調查。臺北市審計處於104年10月查核發現,截至104年10月止,上開調查結果屬第二類高風險人工邊坡,應辦理改善且水土保持義務人為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者計7筆,於103年9月8日調查後均未辦理改善,其中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下稱公運處)轄管之人工邊坡,甚至未辦理現場會勘,由於部分邊坡已有裂開、牆面突出等現象,且保護對象為住宅與公眾建築物,經於104年11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大地處已於104年12月2日邀集公運處及專業技師辦理人工邊坡現場會勘,並陸續完成補強混凝土剝落、龜裂、牆面突出及鋼筋出露等人工邊坡改善工程,截至106年10月31日止,上述7筆高風險人工邊坡已完成改善作業,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大地處為加強坡地管理,達到災害預防目的,於民國(下同)99至103年間耗資6,650萬餘元委外辦理人工邊坡現場調查。臺北市審計處於104年10月查核發現,截至104年10月止,上開調查結果屬第二類高風險人工邊坡,應辦理改善且水土保持義務人為臺北市政府所屬機關者計7筆,於103年9月8日調查後均未辦理改善,其中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下稱公運處)轄管之人工邊坡,甚至未辦理現場會勘,由於部分邊坡已有裂開、牆面突出等現象,且保護對象為住宅與公眾建築物,經於104年11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大地處已於104年12月2日邀集公運處及專業技師辦理人工邊坡現場會勘,並陸續完成補強混凝土剝落、龜裂、牆面突出及鋼筋出露等人工邊坡改善工程,截至106年10月31日止,上述7筆高風險人工邊坡已完成改善作業,保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施政主題細項:
水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