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社會局承接礦災捐款運用情形未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辦理公開徵信,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公開支用明細資訊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下稱社會局)承接海山、煤山及海山一坑等3個礦區發生災變之各界捐贈善款,惟款項支用情形未依民國(下同)95年5月17日公布之公益勸募條例規定辦理公開徵信,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公開善款支用明細資訊。
73年間在原臺北縣海山、煤山、海山一坑等3個礦區發生災變,總計傷亡6百餘人,各界捐輸挹注善款5億1,318萬餘元,經各煤礦災變所管理委員會決議,相關捐款委託財團法人臺北縣廣慈博愛基金會運用管理。嗣因財團法人臺北縣廣慈博愛基金會人力不足,於75年4月8日移由原臺北縣政府(99年12月25改制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代管。社會局除運用相關款項照護海山、煤山、海山一坑當時傷亡礦工外,另於101年函報內政部同意,用於照顧該等礦災罹難礦工之遺孀及一親等直系親屬所需醫療、看護、急難救助、遺孀生活暨喪葬補助。新北市審計處105年9月查核發現,截至105年9月19日止,社會局接管礦災捐款餘額1億99萬餘元,惟捐款運用支出情形未依公益勸募條例等規定,辦理公開徵信事宜,經於106年1月2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社會局已於106年6月,將101至105年度礦災捐款之支用明細等資料,登載於社會局全球資訊網愛心園地專案募款活動專區,公開專款運用情形,提升透明度。
73年間在原臺北縣海山、煤山、海山一坑等3個礦區發生災變,總計傷亡6百餘人,各界捐輸挹注善款5億1,318萬餘元,經各煤礦災變所管理委員會決議,相關捐款委託財團法人臺北縣廣慈博愛基金會運用管理。嗣因財團法人臺北縣廣慈博愛基金會人力不足,於75年4月8日移由原臺北縣政府(99年12月25改制為新北市政府)社會局代管。社會局除運用相關款項照護海山、煤山、海山一坑當時傷亡礦工外,另於101年函報內政部同意,用於照顧該等礦災罹難礦工之遺孀及一親等直系親屬所需醫療、看護、急難救助、遺孀生活暨喪葬補助。新北市審計處105年9月查核發現,截至105年9月19日止,社會局接管礦災捐款餘額1億99萬餘元,惟捐款運用支出情形未依公益勸募條例等規定,辦理公開徵信事宜,經於106年1月23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社會局已於106年6月,將101至105年度礦災捐款之支用明細等資料,登載於社會局全球資訊網愛心園地專案募款活動專區,公開專款運用情形,提升透明度。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施政主題細項:
社會福利、行政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