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環境保護局辦理機車及柴油車移動污染源稽查管制,未結合移動污染源等交通數據致影響管制成效,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檢討修正稽查管制位置,有助於改善空氣品質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下稱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基隆市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委託廠商辦理機車及柴油車移動污染源管制計畫,未結合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處之移動污染源車流路段及時段等交通數據,亦未參考老舊機車設籍或市民檢舉路段資料,影響稽查管制成效,經函請研謀改善。該局已督促廠商全面檢討修正,結合移動污染源等交通數據,以提升稽查管制成效,並有助於改善空氣品質。
鑑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移動污染源管制網所列,機車及柴油車排放之污染物,係造成都會區空氣品質劣化主要原因,進而危害市民健康,環保局爰於民國(下同)105年委託廠商辦理柴油車及機車移動污染源管制計畫,採購金額共計1,297萬餘元,履約期限自105年5月20日至106年4月19日止,以期透過路邊攔檢及架設車牌辨識設備稽查管制方式,確保行駛基隆市之機車及柴油車定期辦理排氣(煙)檢驗並符合標準。基隆市審計室於106年4月間查核發現,委託廠商按估測或目視交通車流狀況,擇選路邊攔檢及架設車牌辨識設備位置,進行稽查管制作業,惟稽查結果,發現機車未定期辦理排氣檢驗或未符合標準者計3,537輛,僅占總稽查機車數量26,296輛之13.45%;柴油車未辦理排煙檢驗或未符合標準者304輛,占總稽查柴油車953輛之31.90%,顯示委託廠商規劃稽查位置,未能有效掌控移動污染源行駛情形,影響污染源管制成效及空氣品質,經於106年5月15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基隆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於106年6月1日辦理後續之管制計畫採購,督導委託廠商結合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處之移動污染源車流路段及時段等資料,以提升稽查強度及廣度。據該局統計自106年6月至9月底止,發現機車未定期辦理排氣檢驗或未符合標準者增加為11,918輛(占總稽查49,425輛比率提升至24.11%),柴油車未定期辦理排煙檢驗或未符合標準者增加為427輛(占總稽查832輛之比率提升至51.32%),並據此寄發通知要求改善,已提升稽查管制成效,有助於改善空氣品質。
鑑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移動污染源管制網所列,機車及柴油車排放之污染物,係造成都會區空氣品質劣化主要原因,進而危害市民健康,環保局爰於民國(下同)105年委託廠商辦理柴油車及機車移動污染源管制計畫,採購金額共計1,297萬餘元,履約期限自105年5月20日至106年4月19日止,以期透過路邊攔檢及架設車牌辨識設備稽查管制方式,確保行駛基隆市之機車及柴油車定期辦理排氣(煙)檢驗並符合標準。基隆市審計室於106年4月間查核發現,委託廠商按估測或目視交通車流狀況,擇選路邊攔檢及架設車牌辨識設備位置,進行稽查管制作業,惟稽查結果,發現機車未定期辦理排氣檢驗或未符合標準者計3,537輛,僅占總稽查機車數量26,296輛之13.45%;柴油車未辦理排煙檢驗或未符合標準者304輛,占總稽查柴油車953輛之31.90%,顯示委託廠商規劃稽查位置,未能有效掌控移動污染源行駛情形,影響污染源管制成效及空氣品質,經於106年5月15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基隆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已於106年6月1日辦理後續之管制計畫採購,督導委託廠商結合基隆市政府交通旅遊處之移動污染源車流路段及時段等資料,以提升稽查強度及廣度。據該局統計自106年6月至9月底止,發現機車未定期辦理排氣檢驗或未符合標準者增加為11,918輛(占總稽查49,425輛比率提升至24.11%),柴油車未定期辦理排煙檢驗或未符合標準者增加為427輛(占總稽查832輛之比率提升至51.32%),並據此寄發通知要求改善,已提升稽查管制成效,有助於改善空氣品質。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基隆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政府採購、環境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