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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轄內部分狹小巷道未依規定劃設禁停標線,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劃設禁停標線或設置告示牌,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臺南市消防通道禁止停車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消防局(下稱消防局)因民眾對禁停標線劃設原則存有疑義,致部分狹小巷道未劃設禁停標線,且搶救計畫及部署圖未臻周延,未揭露狹小巷道資訊,經函請研謀改善,已重新檢討列管標準,並劃設禁停標線或設置告示牌,加強搶救計畫完整性,公告狹小巷道資訊,維護公共安全。
臺南市市區狹窄巷弄密集,救災困難度較高,消防局為利巷道交通安全及消防車輛執行防災救災任務,於民國(下同)102年間成立「臺南市政府改善救援車輛活動空間專案小組」並訂定相關計畫及列管標準,103年底計列管狹小巷道2,012處,斥資3,618萬餘元購置雙艙式等小型水箱消防車,以維護狹小巷道公共安全。臺南市審計處於104年3月查核發現,消防局自102年度會同交通局、工務局及區公所等權責單位,就列管狹小巷道辦理聯合會勘,以評估劃設禁停標線之必要性,惟因民眾對禁停標線劃設原則存有疑義或土地權屬問題,致部分狹小巷道未依規定劃設禁停標線,且間有未依巷道實際水源分布情形制定搶救計畫,或未製作車輛及水線部署計畫圖,影響救災效率,未公開狹小巷道清冊供民眾參閱等情事,經於104年5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消防局於105年1月已重新檢討狹小巷道列管標準,截至106年6月底,調整列管數為1,568處,均已劃設禁停標線或設置告示牌,保持消防通道24小時淨空,並督促所屬加強搶救計畫之完整性,強化搶救效率,且已將狹小巷道清冊置於該局網站供民眾參閱,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施政主題細項: 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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