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建設處、工務處及文化局連續5個年度預算實現數未達6成,預算編列與計畫執行情形,迄未能有效改善,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並經監察院立案調查,業由監察院糾正
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下稱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澎湖縣政府歷年來預算執行率欠佳,其中該府建設處、工務處及文化局民國(下同)104年度歲出預算執行結果,實現數占預算數比率未達50%,且連續5個年度未達60%,經於104年度澎湖縣總決算審核報告揭露,案經監察院立案調查後,糾正澎湖縣政府。
澎湖縣政府歷年來預算執行率欠佳,經澎湖縣審計室分別於102及103年度研提重要審核意見,並經查證其104年度改善措施執行情形,發現該府及所屬104年度歲出預算合計為105億1,949萬餘元,執行結果,實現數69億7,725萬餘元,占預算數66.33%;應付保留數17億1,702萬餘元,占預算數16.32%,保留金額及比率較103年度之12億7,420萬餘元、13.86%明顯上升。其中建設處、工務處及文化局104年度歲出預算執行結果,實現數占預算數比率未達50%,分別為22.50%、21.48%及40.66%,且連續5個年度未達60%,另保留至105年度繼續執行之預算數頗鉅,經探究各該單位計畫預算未能有效執行須予保留癥結原因,主要係其辦理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進度大幅落後,致各年度所編預算未能有效執行,又未即時檢討調整。
澎湖縣審計室105年間查核發現該府104年度預算執行仍未有效改善,經於104年度澎湖縣總決算審核報告揭露,嗣監察院引據重要審核意見揭露缺失立案調查,業由該院於106年8月16日公告糾正澎湖縣政府。(詳監察院公報第3050期)
澎湖縣政府歷年來預算執行率欠佳,經澎湖縣審計室分別於102及103年度研提重要審核意見,並經查證其104年度改善措施執行情形,發現該府及所屬104年度歲出預算合計為105億1,949萬餘元,執行結果,實現數69億7,725萬餘元,占預算數66.33%;應付保留數17億1,702萬餘元,占預算數16.32%,保留金額及比率較103年度之12億7,420萬餘元、13.86%明顯上升。其中建設處、工務處及文化局104年度歲出預算執行結果,實現數占預算數比率未達50%,分別為22.50%、21.48%及40.66%,且連續5個年度未達60%,另保留至105年度繼續執行之預算數頗鉅,經探究各該單位計畫預算未能有效執行須予保留癥結原因,主要係其辦理之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進度大幅落後,致各年度所編預算未能有效執行,又未即時檢討調整。
澎湖縣審計室105年間查核發現該府104年度預算執行仍未有效改善,經於104年度澎湖縣總決算審核報告揭露,嗣監察院引據重要審核意見揭露缺失立案調查,業由該院於106年8月16日公告糾正澎湖縣政府。(詳監察院公報第3050期)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澎湖縣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財政稅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