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推動參與式預算,民眾參與率偏低及部分提案無法執行,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相關執行計畫,落實民眾參與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政府推動參與式預算,民眾參與率偏低,提案之投票結果尚欠代表性,又未妥適協助民眾評估提案之可行性,致部分投票通過之提案無法執行,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相關執行計畫,落實民眾參與。
臺北市政府為落實「開放政府、全民參與」之施政理念,於民國(下同)104年4月起推動參與式預算。臺北市審計處於104年9月間查核發現,該府參與式預算提案及審查作業流程雖已完成,惟民眾投票方式及規則尚未完備,經於104年11月函請該府檢討因應,嗣105年度經民眾公開提案及投票等程序納入預算辦理者66案,惟該府召開25場住民大會,參加人數僅1,155人,每ㄧ提案於住民大會平均得票數介於14票至25票間即可成案,投票結果尚欠代表性。另查各提案於投票通過後始辦理審議機制,致部分民眾投票通過之提案因缺乏可行性無法執行,截至106年3月底止,已結案之提案計12案,其中5案未能執行。又參與式預算提案管理系統已於105年12月建置完成,惟未及時開放使用,不利民眾查詢案件辦理進度,爰於106年6月7日再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臺北市政府已於106年5月24日及同年6月1日訂定臺北市參與式預算提案票選執行計畫及臺北市政府參與式預算區級成案i-Voting細部執行計畫,經統計截至106年7月13日止,計有5萬7,486人參與網路投票擇選成案,擴大民眾參與層面;又於提案投票前,將參與式預算成案評估表送交權責機關進行可行性評估,俾利106年度之提案務實可行;另於106年6月啟用參與式預算提案管理系統,供民眾查詢提案辦理情形。
臺北市政府為落實「開放政府、全民參與」之施政理念,於民國(下同)104年4月起推動參與式預算。臺北市審計處於104年9月間查核發現,該府參與式預算提案及審查作業流程雖已完成,惟民眾投票方式及規則尚未完備,經於104年11月函請該府檢討因應,嗣105年度經民眾公開提案及投票等程序納入預算辦理者66案,惟該府召開25場住民大會,參加人數僅1,155人,每ㄧ提案於住民大會平均得票數介於14票至25票間即可成案,投票結果尚欠代表性。另查各提案於投票通過後始辦理審議機制,致部分民眾投票通過之提案因缺乏可行性無法執行,截至106年3月底止,已結案之提案計12案,其中5案未能執行。又參與式預算提案管理系統已於105年12月建置完成,惟未及時開放使用,不利民眾查詢案件辦理進度,爰於106年6月7日再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臺北市政府已於106年5月24日及同年6月1日訂定臺北市參與式預算提案票選執行計畫及臺北市政府參與式預算區級成案i-Voting細部執行計畫,經統計截至106年7月13日止,計有5萬7,486人參與網路投票擇選成案,擴大民眾參與層面;又於提案投票前,將參與式預算成案評估表送交權責機關進行可行性評估,俾利106年度之提案務實可行;另於106年6月啟用參與式預算提案管理系統,供民眾查詢提案辦理情形。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臺北市政府
施政主題細項:
民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