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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東大學辦理學生宿舍BOT計畫,因前置作業評估未臻周妥,亦未積極督促廠商改善營運缺失,致學生住宿意願偏低,並衍生履約爭議,進而終止投資契約,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提升住宿率

臺東大學BOT宿舍
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稱教育農林審計處)稽察發現,國立臺東大學(簡稱臺東大學)辦理學生宿舍BOT計畫,因前置作業評估未臻周妥,亦未積極督促廠商改善營運缺失,致學生住宿意願偏低,並衍生履約爭議,進而終止投資契約,經函請教育部督促臺東大學積極檢討改善,已提升住宿率,對於異地學子住宿極有助益。
臺東大學為解決該校遷校至知本校區之學生住宿問題,開放廠商投資經營學生宿舍,經於民國(下同)94年12月30日與廠商簽訂契約,投資金額為3億9,893萬餘元,營運年限35年。96年10月1日完工,廠商僅營運6年餘,即於102年11月19日向臺灣營建仲裁協會聲請仲裁,嗣經該協會於103年12月30日做成仲裁判斷,確定全案自102年1月30日起終止投資契約,並由該校價購買回及自104年7月1日起接管營運。教育農林審計處稽察發現,臺東大學辦理學生宿舍BOT計畫前置作業評估欠周,自償率嚴重失真,肇致完工營運後,廠商無意就學生所提營運缺失事項,研提具體改善措施,該校亦未積極介入協調,致使學生住宿意願偏低,終因廠商不堪營運虧損,而提付仲裁終止投資契約,為免影響學生權益,經於105年12月15日函請教育部督促研謀改善。
嗣經教育農林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教育部業已督促臺東大學研提改善措施,將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作業流程納入該校內部控制機制,以避免類案再次發生。該校105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宿舍住宿率已由接管前75.7%提升至90.91%,有效解決學生住宿問題。
發布單位: 教育農林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促進民間參與
施政主題細項: 國立臺東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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