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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市場處經管部分公有零售市場空攤比率偏高,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辦理活化措施,降低空攤率,增進公產使用效益

新北市貢寮區澳底公有零售市場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市場處(下稱市場處)經管板橋區後埔、貢寮區澳底、新店區碧潭及萬里區萬里等4座公有零售市場,空攤比率均高於40%,公產使用效能偏低且影響政府收益,經促請研謀改善。已辦理活化措施,降低4座公有零售市場之空攤率,增進公產使用效益。
前臺北縣板橋市、新店市、貢寮鄉及萬里鄉等4公所為提供民眾就近採購生活物資之便利,於民國(下同)51至92年間耗資計2,055萬餘元,興建板橋區後埔、貢寮區澳底、新店區碧潭及萬里區萬里等4座公有零售市場。新北市審計處於102年4月查核發現,上開4座公有零售市場,因鄰近新市(賣)場或地處偏遠、人口稀少等因素,新店區碧潭、板橋區後埔、萬里區萬里及貢寮區澳底等4座公有零售市場,101年底空攤率分別為41.67%、54.17%、60%及80.95%,設施使用率偏低影響公產使用效益,經於102年5月28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市場處於103年3月訂定新北市政府市場處市場空攤活化機制,以部分閒置空間委外辦理經營規劃,並投資610萬餘元進行老舊攤商招牌改善及廁所整建,提升市場硬體設施機能。截至106年6月底止,新店區碧潭公有零售市場全數出租使用,餘板橋區後埔、萬里區萬里及貢寮區澳底等公有零售市場空攤率分別降為27.5%、12.12%及11.76%,有效活化公產設施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有財產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政府市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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