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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新烏日車站地上3至5層旅運服務設施空間閒置未招商使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已完成商業空間招商作業

臺鐵局新烏日車站
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下稱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下稱臺鐵局)新烏日車站於民國(下同) 98年9月24日完成驗收後,迄至105年6月底止,該站地上3至5層旅運服務設施空間閒置未使用,經促請檢討改善。業已研擬新烏日站商業空間招商規劃,並於106年6月23日完成委外經營招商簽約,以活化利用現有設施。
臺鐵局新烏日站為地上5層,地下2層建物,造價6億9,351萬餘元,於98年9月24日完成驗收。交通建設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局於99年7月知悉高鐵臺中站區都市計畫區內已無商業空間可供新烏日站使用,卻未即時依照都市計畫法規定申請都市計畫細部變更,耽延3年9個月始申辦站區內附屬事業使用面積變更(增加)作業,致新烏日站地上3至5層之旅運服務設施空間計1,695.8平方公尺,迄至105年6月底止,仍未招商使用,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交通建設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臺中市政府都市計畫委員會已同意臺鐵局增加附屬事業面積3,610 平方公尺,該局並於106年6月23日完成新烏日站商業空間委外經營招商簽約,每年租金408萬元,承租人每月另應依營業額繳交3%權利金。
發布單位: 交通建設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政府採購
施政主題細項: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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