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衛生局辦理失能老人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規範未臻周延,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修正補助作業要點,確保失能長者權益
審計部臺灣省臺東縣審計室(下稱臺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臺東縣衛生局辦理失能老人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規範,未依中央主管機關已修正之補助辦法,適時修正臺東縣失能老人長期照顧服務「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作業要點,影響失能長者權益,經促請檢討改善。已修正補助作業要點,民國(下同)106年度截至3月底止,縣內業有12位長者依修正後規定申請補助。
依衛生福利部103年11月24日修正之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第5條規定:「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之審核及補助基準如下:……三、前二款以外之老人,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補助70%,老人自行負擔30%。」臺東縣審計室於105年10月查核發現,臺東縣衛生局105年度截至10月底止補助失能老人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計93位,金額48萬餘元,惟臺東縣政府於99年3月24日函頒之臺東縣失能老人長期照顧服務「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作業要點所附補助標準表,補助比率僅有60%,未依中央主管機關已修正之補助辦法,適時修正,影響申請者權益,經於105年11月間函請臺東縣衛生局檢討改善。
嗣經臺東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臺東縣衛生局業於106年1月4日修正上揭補助作業要點,將補助比率調高至70%,有助於減輕失能長者家屬經濟負擔,確保失能長者權益。經統計106年度截至3月底止,縣內計有12位長者依修正後規定申請補助。
依衛生福利部103年11月24日修正之失能老人接受長期照顧服務補助辦法第5條規定:「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之審核及補助基準如下:……三、前二款以外之老人,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補助70%,老人自行負擔30%。」臺東縣審計室於105年10月查核發現,臺東縣衛生局105年度截至10月底止補助失能老人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計93位,金額48萬餘元,惟臺東縣政府於99年3月24日函頒之臺東縣失能老人長期照顧服務「輔具購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補助作業要點所附補助標準表,補助比率僅有60%,未依中央主管機關已修正之補助辦法,適時修正,影響申請者權益,經於105年11月間函請臺東縣衛生局檢討改善。
嗣經臺東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臺東縣衛生局業於106年1月4日修正上揭補助作業要點,將補助比率調高至70%,有助於減輕失能長者家屬經濟負擔,確保失能長者權益。經統計106年度截至3月底止,縣內計有12位長者依修正後規定申請補助。
發布單位:
臺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社會福利
施政主題細項:
臺東縣衛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