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環境保護局已設置 5 處空氣品質淨化區,嗣後為降低河川揚塵 影響環境,續於頭前溪沿岸規劃設置,惟遲未依計畫向中央申請補 助,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申請並獲補助經費依計畫續設空氣 品質淨化區,提升空氣及生活環境品質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下稱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為增加市民休憩空間,同時降低河川揚塵影響環境,規劃於頭前溪沿岸增置空氣品質淨化區,惟截至民國(下同)104年底尚未依規劃期程向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申請補助,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增置空氣品質淨化區,提升空氣及生活環境品質。
環保署為使空氣品質達先進國家水準,除規劃與推動空氣污染之防(管)制與改善外,亦推動空氣品質淨化區之設置,藉由綠化或簡易設施等提升空氣及生活環境品質,另依104年新竹市空氣品質綜合管理計畫,新竹市政府為讓市民有更多休憩空間,將增設空氣品質淨化區。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設置完成空氣品質淨化區已有5處,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為增加市民休憩空間,同時避免頭前溪流域因河床裸露等河川揚塵影響市民生活環境,規劃於104年度向環保署申請補助將現有閒置之頭前溪高灘地增置為空氣品質淨化區,以提升空氣及生活品質,惟截至104年底尚未完成申請,經於105年5月27日函請該局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市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業於105年間向環保署申請設置頭前溪千甲段高灘地綠化工程之空氣品質淨化區,面積約3.81公頃,案經該署於105年9月7日核定補助1,183萬餘元,該局已於106年3月8日完成設計監造案發包,預計於106年12月底完工,成為新竹市第6處空氣品質淨化區。另該局配合新竹市政府推動「新竹左岸計畫」,預計於頭前溪沿岸再規劃設置8個草原區為空氣品質淨化區,總面積約30.4公頃,將分期向環保署申請補助,逐年增置新竹市空氣品質淨化區。
環保署為使空氣品質達先進國家水準,除規劃與推動空氣污染之防(管)制與改善外,亦推動空氣品質淨化區之設置,藉由綠化或簡易設施等提升空氣及生活環境品質,另依104年新竹市空氣品質綜合管理計畫,新竹市政府為讓市民有更多休憩空間,將增設空氣品質淨化區。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設置完成空氣品質淨化區已有5處,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為增加市民休憩空間,同時避免頭前溪流域因河床裸露等河川揚塵影響市民生活環境,規劃於104年度向環保署申請補助將現有閒置之頭前溪高灘地增置為空氣品質淨化區,以提升空氣及生活品質,惟截至104年底尚未完成申請,經於105年5月27日函請該局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市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新竹市環境保護局業於105年間向環保署申請設置頭前溪千甲段高灘地綠化工程之空氣品質淨化區,面積約3.81公頃,案經該署於105年9月7日核定補助1,183萬餘元,該局已於106年3月8日完成設計監造案發包,預計於106年12月底完工,成為新竹市第6處空氣品質淨化區。另該局配合新竹市政府推動「新竹左岸計畫」,預計於頭前溪沿岸再規劃設置8個草原區為空氣品質淨化區,總面積約30.4公頃,將分期向環保署申請補助,逐年增置新竹市空氣品質淨化區。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環境保護
施政主題細項:
新竹市環境保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