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臺北小巨蛋公益回饋票券轉發作業有欠周延,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發放作業須知並建置索票系統,提升票券運用效益

臺北小巨蛋公益門票登記系統
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臺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下稱社會局)辦理臺北小巨蛋一般檔期活動公益票券發放作業,未妥善規劃領票方式,且對於索票登記後未能到場者缺乏追踪警示機制,致未能充分運用票券資源,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作業須知並建置索票系統,提升票券運用效益。
臺北小巨蛋舉辦之一般檔期活動,租用人應保留總座位數(不含包廂座位)至少1%之活動票券作為公益使用,無償提供社會局轉發弱勢團體(民眾)。臺北市審計處於民國(下同)104年4月查核發現,社會局103年度獲配票數5,850張,實際發放數4,906張,發放率雖逾8成,惟該局辦理公益票券發放作業,係按表演活動屬性,擇選特定福利身分之團體統計票數及於局網公告供同福利身分之個人登記索票,對統計(登記)後剩餘票券未再開放供其他福利身分團體(個人)登記索票;另對於索票登記後未到場者,亦未建置追踪警示機制,發放作業未盡周延,致公益票券資源未能充分運用,經於104年5月28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社會局已於106年2月9日訂定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發放臺北小巨蛋公益門票作業須知,明確規範發放對象含低、中低收入戶等,並自106年3月1日起,全面改由網際網路線上登記索票,另對登記而未出席者建置停權機制,提升票券運用效益。
發布單位: 臺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社會福利
施政主題細項: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