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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政府未定期更新列管山坡地住宅資料,漏列新增山坡地住宅及未辦理安全檢查,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已完成完善並訂定清查管制規範,保障山坡地住宅安全

新竹市山坡地住宅現況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下稱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政府未定期更新列管之山坡地住宅資料,致有屬山坡地範圍內住宅未納列管理及辦理安全檢查,經促請檢討改善。已更新列管資料,完成安全檢查,並訂定清查管制作業規範等改善措施,保障山坡地住宅安全。
依據加強山坡地住宅安全維護執行要點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定期檢視及更新列管之山坡地住宅資料,每年辦理安全檢查。新竹市政府列管山坡地住宅係以社區為單位,民國(下同)101至104年度列管之山坡地社區,分別為30個、35個、38個及38個,每年並委請建築師辦理安全檢查業務。新竹市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市政府未妥為更新列管山坡地住宅資料,致有屬山坡地範圍內之5個社區漏未納列管理,亦未辦理安全檢查業務,經於105年1月21日函請該府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新竹市政府已依規定定期檢視列管山坡地住宅資料,將該市轄內屬山坡地範圍內漏未管理之5個山坡地社區(計202戶住宅)納列管理。截至105年底止,共計列管43個山坡地社區並完成安全檢查業務。另訂定「新竹市山坡地住宅清查管制作業」,明訂結合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及社區管理委員會申請案件等,清查屬山坡地者均納列管理,並妥為建置安全維護檢查紀錄列管,以保障山坡地住宅安全。
發布單位: 新竹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地政
施政主題細項: 新竹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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