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農業處辦理嘉義樂活有機農園專區委託經營招商作業未盡周延,致無廠商投標而流標,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重新招商並完成簽約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縣審計室(下稱嘉義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縣政府農業處(下稱農業處)辦理嘉義樂活有機農園專區委託經營招商,未審酌有機農業轉型期研訂權利金收取方式及未揭露專區土壤重金屬含量逾有機農業規範之資訊,致無廠商投標而流標,經函請檢討研謀改進。已修正權利金收取方式及研提土質改良計畫,並完成招商簽約。
農業處為創造就業機會及提升農產品競爭力,自民國(下同)100年12月起至123年12月向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承租44公頃土地,截至104年底陸續建置專區道路排水、儲水池及灌溉管線等基礎設施,投入經費9,789萬餘元。嘉義縣審計室於105年7月查核發現,農業處於104年10月28日辦理「嘉義樂活有機農園專區委託經營甄選須知」公開閱覽,設定權利金為每年167萬元。然有意願投標之2家廠商均提出,有機農業轉型期需2年,進駐前2年可否減免權利金之意見,農業處仍未參採公開閱覽意見修正權利金收取方式,另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99年6月檢測報告,設施區土壤之重金屬(砷)含量逾有機農業規範,然未揭露相關資訊,日後恐衍生履約爭議,歷經105年6月17日、8月1日公告招商,皆無廠商投標而流標,經於105年10月7日函請公開資訊並研謀因應之道。
嗣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農業處已於105年10月修正權利金收取方式,自106年起算前2年免收取權利金,並要求廠商就重金屬逾規範之土壤研提土質改良計畫,重新辦理「嘉義樂活有機農園專區委託經營」公告招商,業於106年2月21日正式簽約。嗣後權利金採議定金額168萬元分年加計固定金額,預計委託經營期間17年可挹注縣府權利金2,900萬元,另廠商依經營利用計畫書需再投入3億元經費建置溫室相關設施,並優先僱用在地縣民從事有機農業生產,及負擔土地租金。
農業處為創造就業機會及提升農產品競爭力,自民國(下同)100年12月起至123年12月向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承租44公頃土地,截至104年底陸續建置專區道路排水、儲水池及灌溉管線等基礎設施,投入經費9,789萬餘元。嘉義縣審計室於105年7月查核發現,農業處於104年10月28日辦理「嘉義樂活有機農園專區委託經營甄選須知」公開閱覽,設定權利金為每年167萬元。然有意願投標之2家廠商均提出,有機農業轉型期需2年,進駐前2年可否減免權利金之意見,農業處仍未參採公開閱覽意見修正權利金收取方式,另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99年6月檢測報告,設施區土壤之重金屬(砷)含量逾有機農業規範,然未揭露相關資訊,日後恐衍生履約爭議,歷經105年6月17日、8月1日公告招商,皆無廠商投標而流標,經於105年10月7日函請公開資訊並研謀因應之道。
嗣經嘉義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農業處已於105年10月修正權利金收取方式,自106年起算前2年免收取權利金,並要求廠商就重金屬逾規範之土壤研提土質改良計畫,重新辦理「嘉義樂活有機農園專區委託經營」公告招商,業於106年2月21日正式簽約。嗣後權利金採議定金額168萬元分年加計固定金額,預計委託經營期間17年可挹注縣府權利金2,900萬元,另廠商依經營利用計畫書需再投入3億元經費建置溫室相關設施,並優先僱用在地縣民從事有機農業生產,及負擔土地租金。
發布單位:
嘉義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政府採購、農業
施政主題細項:
嘉義縣政府農業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