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辦理里基層工作經費內部控制作業機制未臻周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檢討修正督導實施要點,並運用風險評估機制訂定抽核衡量基準,提升督導考核效能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里基層工作經費執行,未將中央函釋相關執行疑義納入實施要點,致部分支用項目超逾規定範圍,內部控制作業機制未臻周全,經促請新北市政府研謀改善。已檢討修正里基層工作經費督導實施要點,並運用風險評估機制訂定抽核衡量準據,提升督導考核效能。
新北市政府為落實執行里基層工作經費,於民國(下同)101年5月21日訂定新北市政府里基層工作經費督導實施要點,第2點規範經費施作標的為社區清潔、路燈照明、溝渠疏通、守望相助及公共服務等5大項目及各實施細目;區公所應隨時主動督導查核各里辦公處執行情形,新北市政府得不定期至區公所查核。新北市審計處105年4月查核發現,104年度板橋等28區公所編列里基層工作經費預算6億1,620萬元,其中公共服務項目編列里辦公處事務機具之維修費用計285萬餘元,非屬里基層工作經費之實施項目範圍;另督導考核區公所係採隨機抽核原始憑證方式,未依行政區人口數、案件數等建立風險評估機制,經於105年5月17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新北市政府已於105年6月13日修正新北市里基層工作經費督導實施要點,增列公有設備維修不得包含里辦公處事務機具,自106年度起,每年可避免重複編列及支用是類經費285萬餘元;另納入風險評估機制,按行政區人口數、案件數及以往督導考核發現缺失態樣等,據以辦理督導查核各區公所執行情形。據統計,105年7月至12月抽核數量2,666件,較104年同期之2,270件,增加396件,提升督導考核效能。
新北市政府為落實執行里基層工作經費,於民國(下同)101年5月21日訂定新北市政府里基層工作經費督導實施要點,第2點規範經費施作標的為社區清潔、路燈照明、溝渠疏通、守望相助及公共服務等5大項目及各實施細目;區公所應隨時主動督導查核各里辦公處執行情形,新北市政府得不定期至區公所查核。新北市審計處105年4月查核發現,104年度板橋等28區公所編列里基層工作經費預算6億1,620萬元,其中公共服務項目編列里辦公處事務機具之維修費用計285萬餘元,非屬里基層工作經費之實施項目範圍;另督導考核區公所係採隨機抽核原始憑證方式,未依行政區人口數、案件數等建立風險評估機制,經於105年5月17日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新北市政府已於105年6月13日修正新北市里基層工作經費督導實施要點,增列公有設備維修不得包含里辦公處事務機具,自106年度起,每年可避免重複編列及支用是類經費285萬餘元;另納入風險評估機制,按行政區人口數、案件數及以往督導考核發現缺失態樣等,據以辦理督導查核各區公所執行情形。據統計,105年7月至12月抽核數量2,666件,較104年同期之2,270件,增加396件,提升督導考核效能。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民政、行政管理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