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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興建肉品分切場設施,完工後無人承租,閒置逾8年,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完成出租,提升設施使用效能

臺南市肉品市場公司分切場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肉品公司),耗資1,734萬餘元,於民國(下同)96年2月興建完成肉品分切場設施,惟經多次公告出租無人承租,閒置逾8年,經函請研謀改善。該肉品分切場及相關設備已完成出租,增加收入並提升設施使用效能。
肉品公司為拓展肉品分切物流業務,並建置豬隻自拍賣、屠宰、分切之一貫化作業,以保障肉品衛生安全,於92至96年期間耗資1,734萬餘元興建完成地上1層總樓地板面積622.32平方公尺之肉品分切場,內部設有預冷、分切、急速冷凍、冷凍、冷藏、檢驗室等。臺南市審計處103年12月調查發現,該公司於興建前未審慎評估市場需求,且因國人普遍習慣購買溫體豬肉等因素,致96年2月完工後,雖經多次招標出租,卻乏人問津,閒置逾8年仍無廠商進駐,設施營運效能欠佳,經於104年2月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後續改善結果,肉品公司為期達成設施興建目的,在考量市場需求,並訪查合理行情後,經調整分切場租金,已於104年5月1日完成出租,租期5年,年租金42萬元。合約約定所需毛豬須在該公司承購及屠宰,以落實肉品檢疫、拍賣、屠宰、分切、冷凍一貫化作業,減少運送污染風險,確保肉品衛生,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並提升設施營運效能。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畜牧業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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