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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建設局辦理橋梁檢測及維護管理作業未臻周妥,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加強辦理橋梁檢測,並訂定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提升橋梁安全及防災應變能力

臺中市橋梁檢測作業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建設局(下稱建設局)辦理橋梁檢測作業,未因應極端氣候變化,調整橋梁檢測採樣模式,亦未訂定巡檢作業規範,經促請檢討改善。已納入致災風險因子加強檢測,並訂定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提升橋梁安全及防災應變能力,保障人車通行安全。
臺中市轄管橋梁計有2,416座,建設局為維護橋梁通行安全,於民國(下同)104年度編列預算4,099萬餘元辦理橋梁檢測作業,並委託各區公所辦理重要橋梁巡檢及安全防災計畫。臺中市審計處於105年3月25日查核發現,該局未因應全球暖化造成極端氣候變化,將土石流潛勢區及地震致災風險因子納入橋梁檢測,調整檢測採樣模式加強高風險橋梁檢測作業;未訂定計畫目標、巡檢頻率及相關作業規範等,經於105年5月12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建設局為因應極端氣候變化,已將土石流潛勢區、土壤液化潛勢區、活動斷層、鋼構造鏽蝕等致災風險因子納入橋梁檢測之採樣模式,105年8至12月依上開致災風險因子分別完成32座、334座、21座、19座橋梁之檢測作業;另針對4座高風險橋梁辦理耐震評估,及於梅姬颱風災後,針對27座橋梁辦理特別檢測。並於105年12月26日訂定臺中市政府建設局橋梁維護管理作業要點,規範日常巡查、定期檢測、特別檢測、定期維護之辦理事項及頻率與維護管理作業方式,提升橋梁安全及防災應變能力,維護人車通行安全。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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