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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文化局推動轄內偏遠地區學校參訪動畫故事館成效未臻理想,部分設施使用率偏低,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加強推廣行銷,提升偏遠地區學校參訪率及設施使用率

新北市府中15動畫故事館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文化局(下稱文化局)推動轄內偏遠地區學校參訪府中15新北市動畫故事館(下稱動畫故事館)之比率偏低,未能有效提升動畫影音藝術教育普及性,且同館紀錄片放映院上午時段場次利用率偏低,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加強推廣行銷,提升偏遠地區學校參訪率及設施使用率。
文化局為打造動畫、影音藝術創作展示平臺,提供民眾認識、接觸影音動畫藝術之藝文場域,民國(下同)101年4月於新北市板橋區設置動畫故事館,平均每年營運經費1千餘萬元。102年度為推廣動畫影音藝術教育及縮短城鄉差距,以新北市轄內偏遠學校為優先申請對象,辦理動畫故事館校外教學推廣計畫。新北市審計處103年9月查核發現,該局因缺乏整體推廣動畫影音藝術教育規劃,且未能針對計畫目標之優先對象加強推廣行銷,致102及103年度新北市偏鄉地區學校安排參訪動畫故事館,分別僅有14所及2所,合計16所,占新北市偏遠地區學校91所之17.58%(參訪人數分別為722人及43人)。另103年度截至8月底止,紀錄片放映院上午時段場次使用比率僅27.94%(放映57場/可開放場次204場),經於103年10月31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文化局已針對偏遠地區國中小加強活動宣導及寄發文宣,並請教育局配合推廣,據該局統計104及105年度,計有28所偏遠地區學校參訪,較102及103年度16所成長75%,參訪學生亦達1,575人次,另105年度紀錄片放映院上午時段除辦理影片試播作業外,場次利用率亦已提升至55.68%,有效落實動畫影音藝術普及教育,提升設施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文化藝術、行政革新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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