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機關辦理採購作業尚有改進空間,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強化採購內部控制制度
審計部查核發現,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及所屬機關辦理採購作業尚有改進空間;另所訂定採購內規未適用於所屬機關;且迄未成立採購稽核小組辦理稽核監督事宜。經函請檢討改善,該署已強化採購內部控制制度。
環保署及所屬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等3機關辦理「氨氣分析儀5套」等35件採購案,總決標金額達4億7,493萬餘元,其採購作業經審計部於民國(下同)103年間派員調查結果,發現各該機關於招、決標至後續履約及驗收階段均存有多項作業缺失,舉如招標文件過簡、錯漏或前後矛盾、未按規定覈實訂定底價、廠商標價偏低未按規定程序辦理、不同委員評選結果有明顯差異卻未予處理、未覈實審查廠商資格或規格文件等;另該署針對辦理採購作業雖訂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購程序及標準作業要點」(下稱採購作業要點),惟其適用範圍並未擴及所屬機關,且經抽查仍有部分如底價訂定由承辦採購單位分析市價,而非由規劃、設計、需求或使用單位提出底價分析等規定,與政府採購法令不符;又迄未成立採購稽核小組,就該署、所屬機關及補助地方政府採購作業辦理稽核監督,經建請該署督促所屬恪遵採購相關法令,並修正採購作業要點及擴大適用範圍至所屬機關;另成立採購稽核小組辦理稽核監督,以提升採購作業品質。
案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環保署已加強採購相關法令宣導,另為強化採購內部控制制度,已於104年7月28日成立採購稽核小組,及自同年9月起辦理採購稽核作業;並於105年10月3日修正採購作業要點,其重點包括公開招標案件須成立規格小組審查規格、增訂底價訂定相關原則、權責分工及訂定時機、所屬機關亦納入該要點適用範圍等。
環保署及所屬環境檢驗所、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等3機關辦理「氨氣分析儀5套」等35件採購案,總決標金額達4億7,493萬餘元,其採購作業經審計部於民國(下同)103年間派員調查結果,發現各該機關於招、決標至後續履約及驗收階段均存有多項作業缺失,舉如招標文件過簡、錯漏或前後矛盾、未按規定覈實訂定底價、廠商標價偏低未按規定程序辦理、不同委員評選結果有明顯差異卻未予處理、未覈實審查廠商資格或規格文件等;另該署針對辦理採購作業雖訂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採購程序及標準作業要點」(下稱採購作業要點),惟其適用範圍並未擴及所屬機關,且經抽查仍有部分如底價訂定由承辦採購單位分析市價,而非由規劃、設計、需求或使用單位提出底價分析等規定,與政府採購法令不符;又迄未成立採購稽核小組,就該署、所屬機關及補助地方政府採購作業辦理稽核監督,經建請該署督促所屬恪遵採購相關法令,並修正採購作業要點及擴大適用範圍至所屬機關;另成立採購稽核小組辦理稽核監督,以提升採購作業品質。
案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環保署已加強採購相關法令宣導,另為強化採購內部控制制度,已於104年7月28日成立採購稽核小組,及自同年9月起辦理採購稽核作業;並於105年10月3日修正採購作業要點,其重點包括公開招標案件須成立規格小組審查規格、增訂底價訂定相關原則、權責分工及訂定時機、所屬機關亦納入該要點適用範圍等。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政府採購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