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和美鎮公所辦理地潭舊堤防綠美化工程進度落後,且未建立巡檢及養護機制,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完工開放作為民眾運動休憩之場所,並建立公共設施巡檢機制
審計部臺灣省彰化縣審計室(下稱彰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彰化縣和美鎮公所(下稱和美鎮公所)辦理「和美鎮地潭舊堤防綠美化工程」進度落後,且未建立巡檢及養護機制,不利民眾休憩使用及景觀維護,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完工開放作為民眾運動休憩之場所,並建立公共設施巡檢機制,以維護植栽綠美化景觀。
彰化縣和美鎮舊a堤岸道路依傍大肚溪全長約7公里,其中1.6公里內堤長滿雜草及樹木,形同治安死角,影響民眾用路安全,和美鎮公所為防止堤防土石流失,及改善整體景觀,辦理「和美鎮地潭舊堤防綠美化工程」,於民國(下同)104年12月28日開工,工程總經費760萬餘元,履約期限120日曆天。彰化縣審計室於105年6月查核發現,該工程於發包前疏未釐清管線佈設情形,致施工期間需辦理管線遷移而停工60天,延宕工程進度,且未建立日常巡檢及養護機制,影響整體環境景觀及民眾用路安全,經於105年7月7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該公所已督促廠商積極趕工及辦理管線遷移,於105年8月完工驗收開放作為民眾運動休憩之場所,並於同年10月建立公共設施巡檢機制,訂定公共設施巡查流程,俾落實環境維護工作;另該公所結合民間企業團體參與認養共同維護植栽綠化景觀,提升休憩環境品質。
彰化縣和美鎮舊a堤岸道路依傍大肚溪全長約7公里,其中1.6公里內堤長滿雜草及樹木,形同治安死角,影響民眾用路安全,和美鎮公所為防止堤防土石流失,及改善整體景觀,辦理「和美鎮地潭舊堤防綠美化工程」,於民國(下同)104年12月28日開工,工程總經費760萬餘元,履約期限120日曆天。彰化縣審計室於105年6月查核發現,該工程於發包前疏未釐清管線佈設情形,致施工期間需辦理管線遷移而停工60天,延宕工程進度,且未建立日常巡檢及養護機制,影響整體環境景觀及民眾用路安全,經於105年7月7日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彰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該公所已督促廠商積極趕工及辦理管線遷移,於105年8月完工驗收開放作為民眾運動休憩之場所,並於同年10月建立公共設施巡檢機制,訂定公共設施巡查流程,俾落實環境維護工作;另該公所結合民間企業團體參與認養共同維護植栽綠化景觀,提升休憩環境品質。
發布單位:
彰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地方自治事項
施政主題細項:
和美鎮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