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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臺南縣政府興建柳營太康有機農業專區集貨包裝處理場,完工後閒置多年未使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委外經營並取得有機集貨包裝處理場認證,達成設施興建目的

臺南市柳營太康有機農業專區集貨包裝處理場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前臺南縣政府(臺南縣市合併升格後業務由臺南市政府農業局承接,下稱農業局)興建柳營太康有機農業專區集貨包裝處理場,完工後閒置多年未使用。經函請農業局研謀改善,該局已招商委託經營管理,並取得有機集貨包裝處理場認證,於民國(下同)105年4月啟用,達成設施興建目的。
前臺南縣政府為提供柳營太康有機農業專區農戶作物之清洗、包裝及冷藏儲存等需求,耗資718萬餘元興建集貨包裝處理場,廠房面積498平方公尺。工程於99年6月開工,100年2月完工。臺南市審計處101年4月查核發現,該廠房已取得使用執照但仍未接水接電,致閒置長達1年2個月,經於101年9月函請研謀改善。該廠於完成接送水電後,復因農業局遲未確定其營運管理方式,肇致設施仍持續閒置,經臺南市審計處於102年8月再促請積極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農業局業重新規劃貨物進出動線與內部空間配置,將該場併同專區其他公共設施於104年3月招商委託經營管理。農業局後續督促廠商於105年2月取得有機集貨包裝處理場認證,並輔導專區內農戶與廠商契作生產,使專區農產品自生產、清洗、分級、包裝及理貨配銷等全程在地化,減少異地處理污染、產品損耗及運輸成本。該場自105年4月啟用至7月底止,蔬果整貨量計3萬餘公斤,其中園區契作農產品包裝出貨量高達2萬6千餘公斤,已逾整體處理能量八成,有效達成設施興建目的。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農業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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