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部分消防栓損壞遲未修復,且官網公告燃氣熱水器及配管承裝業者資料久未更新,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強化消防栓損壞維修機制,並更新網站資料,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審計部臺灣省新竹縣審計室(下稱新竹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新竹縣轄區內部分消防栓損壞遲未修復,且新竹縣政府消防局(下稱消防局)網站公告之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者資料久未更新,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加強消防栓損壞查報及修復追蹤管制作業,並更新網站資料,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依消防法第17條規定,縣(市)政府為消防需要,應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消防栓,其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新竹縣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3年10月間查核發現,新竹縣轄區內消防栓計3,891支,消防局未適時使用消防水源管理系統追蹤消防栓損壞後續修復情形,甚至有部分消防栓損壞逾6個月仍未修復,且未加強與台灣自來水公司溝通連繫,致103年1至9月消防栓平均修復率僅36.76%。另該局每年編列80餘萬元經費宣導民眾安裝燃氣熱水器,應由合格承裝業者執行,惟該局官網公告之業者資料逾2年未更新,不利民眾查詢,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消防局已加強運用消防水源管理系統之消防栓損壞查報及修復追蹤管制功能,並強化與台灣自來水公司溝通連繫,經統計105年度截至8月底止,新竹縣轄內損壞消防栓之平均修復率為75.55%,已較103年度改善,且修復時間縮短為1個月,提升消防栓維護時效。另重新查核轄內燃氣熱水器承裝業及其技術士資格,釐正合格承裝業者名單,並自104年10月起按月定期於網站更新合格承裝業名單,供民眾查詢,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依消防法第17條規定,縣(市)政府為消防需要,應會同自來水事業機構選定適當地點,設置消防栓,其保養、維護由自來水事業機構負責。新竹縣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3年10月間查核發現,新竹縣轄區內消防栓計3,891支,消防局未適時使用消防水源管理系統追蹤消防栓損壞後續修復情形,甚至有部分消防栓損壞逾6個月仍未修復,且未加強與台灣自來水公司溝通連繫,致103年1至9月消防栓平均修復率僅36.76%。另該局每年編列80餘萬元經費宣導民眾安裝燃氣熱水器,應由合格承裝業者執行,惟該局官網公告之業者資料逾2年未更新,不利民眾查詢,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竹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消防局已加強運用消防水源管理系統之消防栓損壞查報及修復追蹤管制功能,並強化與台灣自來水公司溝通連繫,經統計105年度截至8月底止,新竹縣轄內損壞消防栓之平均修復率為75.55%,已較103年度改善,且修復時間縮短為1個月,提升消防栓維護時效。另重新查核轄內燃氣熱水器承裝業及其技術士資格,釐正合格承裝業者名單,並自104年10月起按月定期於網站更新合格承裝業名單,供民眾查詢,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發布單位:
新竹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消防
施政主題細項: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