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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保險制度設計未盡周延,且基金潛藏負債日益擴大,經審計部促請檢討改善,監察院已提案糾正

國民年金保險基金潛藏負債趨勢
審計部查核發現,國民年金保險制度規劃設計被保險人得補繳10年內之保險費,影響被保險人按時繳費意願,且國民年金保險基金潛藏負債日益擴大,經函請衛生福利部檢討研謀改善。嗣監察院立案調查後,糾正行政院。
我國自民國(下同)97年10月1日開辦國民年金保險,對於經濟弱勢及原未納入其他社會保險範疇民眾之經濟安全,已有助益。惟審計部查核發現,國民年金保險制度規劃設計被保險人得補繳10年內之保險費,雖提供民眾繳費彈性,惟對於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財務產生不確定性,且影響被保險人按時繳費意願;再者,國民年金保險開辦之初,政府將保險費率定於6.5%,雖已依法3次調升費率至目前之8%,惟離勞動部最新精算報告所列最適費率24.07%仍相距甚遠。又因國民年金保險未採足額方式提撥,隨著國人平均餘命不斷延長及人口急速老化趨勢,國民年金保險基金潛藏負債日益擴大,104年底已達8,103億餘元,經扣除已提存安全準備3,180億餘元,不足額仍高達4,923億餘元,經函請衛生福利部檢討研謀改善。嗣監察院依據審計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揭露之重要審核意見立案調查後,於105年8月8日糾正行政院。(詳監察院公報第3007期)
發布單位: 第三廳
被審核機關: 社會福利
施政主題細項: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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