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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未檢討人行天橋存續必要性及未落實辦理維修,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陸續拆除使用率偏低天橋,並定期檢修及維護,確保民眾使用安全

臺南市宅港人行天橋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下稱工務局)民國(下同)103年底計列管臺南市內34座人行天橋,經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部分人行天橋使用率偏低,部分則未依檢測結果辦理維修,經通知研謀改善,該局辦理各天橋使用量調查後,已陸續拆除9座使用率偏低天橋,並定期辦理檢修及維護工作,確保民眾使用安全。
工務局為保障民眾使用人行天橋安全,103年底計列管臺南市內34座,100至103年度計編列維護經費230萬餘元。臺南市審計處於104年5月調查發現,多數天橋雖位於學校旁,惟附近已設置斑馬線及交通號誌,且因少子女化,學童人數大幅減少,及家長多以汽機車接送等因素,致人行天橋使用率甚低,徒耗維修費用及影響周邊店家營業,宜檢討使用率偏低天橋之存續必要性;另工務局雖已依規定定期委託廠商辦理人行天橋安全檢測,惟多數天橋並未按檢測建議意見辦理護欄及鋼樑等補強或維修作業,影響市容及路人通行安全,經通知研謀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工務局已自104年9月起,辦理列管之34座人行天橋使用量調查,並邀集交通局、鄰近學校、區公所等單位及里長辦理會勘、評估後,於105年1月決議拆除明賢、宅港、富強、獅子、鳳梅、精忠、逢甲、念慈、安順等9座使用率偏低之人行天橋,同年6月完成拆除發包作業,其中明賢人行天橋已於105年8月拆除完畢,其餘8座預計於105年底前完成拆除。工務局並針對需繼續使用之25座定期辦理相關檢修及維護工作,按檢測建議意見辦理各項鋼樑結構、護欄及混凝土橋面等修繕及改善,確保民眾使用安全。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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