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新北市政府辦理土城暫緩發展區市地重劃,執行進度未如預期,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完成重劃並辦理抵費地標售,促進土地有效利用,增裕市庫收入

新北市土城暫緩發展區土地重劃後一景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辦理土城暫緩發展區土地市地重劃,都市計畫發布作業遲緩,開發工程無法執行,致計畫期程展延,經函請檢討妥處,已完成重劃並辦理抵費地標售,促進土地利用。
新北市政府因應轄內土城暫緩發展區土地,部分供工廠使用,部分為農業使用,地籍零亂不整,爰以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期該區域能有完善公共設施,改善居民生活品質及提升土地價值。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計畫原預計於民國(下同)96年1月至99年12月間完成開發,開發面積46.7公頃,政府可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面積14.6公頃,節省用地徵收及工程經費63億餘元,惟該計畫至101年7月底止,僅辦理地籍重整,尚未依都市計畫法辦理都市計畫發布實施,致開發工程無法執行,經於101年10月31日函請新北市政府研謀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新北市政府已於102年9月完成市地重劃計畫書公告,進行開發工程,104年12月竣工,新北市政府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並闢建為公園和綠地等開放空間,提供附近民眾高品質的綠色休憩場所。又截至105年8月底止,已全數標售37筆抵費地,金額74億餘元,經結算該市地重劃開發之盈餘為54億餘元,半數留供該重劃區後續公共建設及管理維護經費,半數解繳市庫,增裕市庫收入。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地政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