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職身故員工撫卹金比照退休人員辦理優惠儲蓄存款,與行政院核定適用範圍未合,經審計部促請檢討妥處,已修正內規停止適用

臺灣土地銀行公司
審計部查核發現,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土銀公司或該公司)在職身故員工撫卹金得辦理優惠儲蓄存款,核與「財政部所屬國營銀行13%優惠存款改進方案」之適用範圍未合,經函請財政部督促檢討妥處。嗣土銀公司修正內規,並函示該公司在職身故員工之撫卹金停止適用員工優惠儲蓄存款。
行政院民國(下同)96年11月14日核定之「財政部所屬國營銀行13%優惠存款改進方案」,適用範圍包括現職及退休行員48萬元或工員28萬元額度內之儲蓄存款、退休員工500萬元額度內之退休金等,未包含身故員工撫卹金。惟審計部查核發現,依土銀公司訂定之「存匯業務手冊-行員儲蓄存款」規定,在職員工身故者,其法定繼承人得至身故員工最後任職行申請將撫卹金總額最高500萬元額度內比照退休人員辦理優惠儲蓄存款。該公司於內規自訂在職身故員工之撫卹金得辦理優惠儲蓄存款,並給付優惠存款利息,核與前開行政院核定優惠存款改進方案適用範圍未合,經函請財政部督促檢討妥處。
嗣經審計部追蹤改善情形,土銀公司已修正內規,並函示自102年1月23日起該公司在職身故員工之撫卹金停止適用員工優惠儲蓄存款,據該公司統計,截至105年7月底止,依在職身故員工遺族領取之撫卹金(500萬元內)以13%優惠存款利率扣除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算,計減少核發優惠存款利息16,624,196元。
發布單位: 第四廳
被審核機關: 金融保險
施政主題細項: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