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花蓮縣無毒農業園區整建完工後,閒置2年餘未啟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辦理各項有機農業研習、推廣、休閒體驗活動,發揮有機農業推廣效能

花蓮縣壽豐農學苑暨有機推廣中心
審計部臺灣省花蓮縣審計室(下稱花蓮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花蓮縣政府辦理花蓮無毒農業園區整建計畫,自民國(下同)98年2月完工後,閒置2年餘未啟用,經函請研謀改善,花蓮縣政府已與花蓮縣壽豐鄉農會簽訂房地租賃契約,由農會辦理各項有機農業研習、推廣、休閒體驗活動,發揮有機農業推廣效能。
花蓮縣政府為增進當地農民就業機會,提升農產品質及休閒旅遊,帶動城鄉發展推展無毒農業,並增加地方收益,辦理花蓮縣無毒農業園區整建計畫,該計畫工程於98年2月完工驗收,結算金額3,305萬餘元。花蓮縣審計室100年8月查核發現,該府辦理本計畫因缺乏事前完整規劃,且園區定位迄未明確,營運策略反覆不定,致整個園區設施閒置2年餘未啟用,無法達成計畫預期效益,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花蓮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花蓮縣政府於101年8月同意花蓮縣壽豐鄉農會提送之壽豐農學苑管理經營規劃構想書,將園區規劃為蔬菜區、花卉區、有機農園體驗場、休憩體驗場、林區及有機畜牧區等區域,並於101年12月11日與該農會簽訂房地租賃契約,並更名為壽豐農學苑暨有機推廣中心,於102年11月24日正式啟用。截至105年7月底止,已輔導成立有機果樹、蔬菜、雜糧、家政、水畜產等11類別之產銷班30班,學員人數563人,並辦理各項有機農業研習、推廣、休閒體驗活動。據壽豐鄉農會統計,該園區之有機農業推廣效益及產值,包括果豔西瓜、果豔梨、有機山苦瓜、黃金蜆等,輔導各農戶有機驗證面積約1,300公頃,年產值達2億1千餘萬元,發揮有機農業推廣效能。
發布單位: 花蓮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農業
施政主題細項: 花蓮縣政府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