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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辦理桃園藻礁污染源督察管制計畫,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加強重點稽查並依法裁處,落實公權力執行,以維護藻礁生態環境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稽查列管污染源業者情形
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下稱桃園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下稱環保局)辦理桃園藻礁污染源督察管制計畫,列管污染源業者未全部稽查,亦未依計畫按季對重大違規業者進行查核,經促請檢討改善。該局已加強重點稽查及依法裁處,並持續查驗業者污染防制措施,落實公權力執行,以維護珍貴藻礁自然生態環境。
環保局為維護桃園地區海域水質暨桃園濱海特有生態地形藻礁,民國(下同)101年4月起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共同執行桃園藻礁污染源督察管制計畫,每年度均針對該區域列管污染源進行稽查管制。桃園市審計處於104年8月查核發現,該局於103年1月至104年8月間雖對列管之439家污染源業者執行稽查作業,惟其中73家業者均無稽查紀錄,另對於重大違反水污染防治法業者,並未依該管制計畫規定,每季至少辦理1次查核,經函請該局檢討改善。
嗣經桃園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環保局截至105年6月底止,已全數完成73家業者稽查,並依法告發裁處16家違規業者,裁罰金額共計695萬餘元,並列入重點稽查對象,以掌握改善情形;另持續列管重大違規業者,按季辦理查核,定期抽驗水質並查驗其污染防制措施及運作功能。經統計105年度1至6月,稽查業者違規告發案件數107件,較上年度同期減少66件,約38.15%;又位於該區域小飯壢溪、樹林溪、富林溪等水質監測結果,105年度第2季化學需氧量(COD)每公升分別為19、92、35毫克,亦較上年度同期監測值36、177、52毫克,呈下降趨勢,當地水質獲得改善,桃園藻礁沿岸沙灘已出現過去少見的花蛤及海蟑螂,藻礁生態較以往豐富。
發布單位: 桃園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自然保育
施政主題細項: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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