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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消防局之消防車輛過半已逾使用年限,部分消防人員裝備配賦數量不足,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業已增購消防設備,提升救災品質及維護人員安全

水箱消防車
審計部臺灣省澎湖縣審計室(下稱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澎湖縣政府消防局之消防車輛過半已逾使用年限,且部分消防人員裝備配賦數量不足,影響消防人員執行救災任務及個人安全,經促請研謀改善,該局已增購水箱消防車、救護車、消防衣等裝備,並逐年編列預算及向中央爭取補助經費持續汰換消防設備,提升救災品質及維護人員安全。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負責澎湖地區災害搶救及緊急救護事項,維護公共安全及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澎湖縣審計室查核發現,截至民國(下同)103年底止,該局消防、救護車輛,已逾使用年限者有81輛(占60.90%);攸關消防人員個人安全之消防衣裝備、空氣呼吸器、個人用救命器實際配賦數亦分別缺少6套、47套及38個,經促請妥為檢討改善。
嗣經澎湖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該局於104年度支用經費1,552萬餘元,增購水箱消防車及一般型救護車3輛、消防衣及潛水裝備29套、個人用救命器50個、救災裝備器1批、手提照明燈41組等裝備;105年度持續編列預算1,965萬餘元,預計增購水庫消防車、消防勤務機車等裝備,提升消防救災品質及維護消防人員安全。
發布單位: 澎湖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消防
施政主題細項: 澎湖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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