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部分鄉鎮市公所及基金之公庫與專戶存款未規劃運用,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將餘裕資金轉存定期存款,增加利息收入,提升財務管理效能
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下稱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雲林縣部分鄉鎮市公所公庫及基金專戶之活期存款金額頗鉅,未積極規劃運用,經函請檢討改善,已將餘裕資金轉存定期存款,增加利息收入209萬餘元,提升財務管理效能。
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相關規定略以,政府預算收支應加強財務管理及現金調度,活化累存資金,以提高資金運用效能。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雲林縣所轄20個鄉鎮市公所民國(下同)103年10月底止帳列基金專戶及公庫存款餘額26億1,987萬餘元(扣除定期存款),經估算各公所每月資金需求計4億4,801萬餘元,尚有餘裕資金21億7,185萬餘元,均留置於專戶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或公庫無息保管,未積極規劃財務運用,經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雲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雲林縣斗六市等8個鄉鎮市公所,截至105年6月底止,已考量收支情形及資金需求,分別將基金專戶及公庫存款計4億2,200萬元(詳附表)轉存定期存款。據統計104年至105年6月底止利息收入計211萬餘元,較原存放於專戶活期存款之利息收入2萬餘元及公庫無息保管,增加209萬餘元,提升財務管理效能。
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相關規定略以,政府預算收支應加強財務管理及現金調度,活化累存資金,以提高資金運用效能。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雲林縣所轄20個鄉鎮市公所民國(下同)103年10月底止帳列基金專戶及公庫存款餘額26億1,987萬餘元(扣除定期存款),經估算各公所每月資金需求計4億4,801萬餘元,尚有餘裕資金21億7,185萬餘元,均留置於專戶以活期存款利率計息或公庫無息保管,未積極規劃財務運用,經函請研謀改善。
嗣經雲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雲林縣斗六市等8個鄉鎮市公所,截至105年6月底止,已考量收支情形及資金需求,分別將基金專戶及公庫存款計4億2,200萬元(詳附表)轉存定期存款。據統計104年至105年6月底止利息收入計211萬餘元,較原存放於專戶活期存款之利息收入2萬餘元及公庫無息保管,增加209萬餘元,提升財務管理效能。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
施政主題細項:
雲林縣斗六市、斗南鎮、虎尾鎮、西螺鎮、莿桐鄉、二崙鄉、麥寮鄉及元長鄉等8個鄉鎮市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