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果菜公司分貨場,場地使用費標準有調升空間,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調高場地使用費標準,提升公產經營效益
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下稱嘉義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嘉義市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嘉義市果菜公司)分貨場之土地報酬率較市有土地租金率及國有土地租金率為低,顯示場地使用費標準有調升空間,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調高分貨場場地使用費標準,提升公產經營效益。
嘉義市果菜公司以調節蔬果產銷,平準市價,提供完善交易場所,維護生產者及消費者雙方利益為目標,該公司歷年來分貨場場地使用管理費收入占營業收入約90%,為營業收入主要來源,分貨場場地使用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公尺390.23元。嘉義市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2年間查核發現該公司98至101年分貨場場地使用管理費扣除該公司相關成本之稅後純益介於36萬餘元至291萬餘元之間,換算成每年土地報酬率僅約0.41%至1.72%,較市有土地租金率3%及國有土地租金率5%為低,顯示場地使用費標準有調升空間,經函請該公司檢討改善。
嗣經嘉義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該公司已於102年10月間將分貨場場地使用費標準由每月每平方公尺390.23元提高544.50元,並自104年10月間實施。調整後分貨場場地使用管理費收入,平均每月增加102萬餘元,每年計增加1,224萬餘元,提升公產經營效益。
嘉義市果菜公司以調節蔬果產銷,平準市價,提供完善交易場所,維護生產者及消費者雙方利益為目標,該公司歷年來分貨場場地使用管理費收入占營業收入約90%,為營業收入主要來源,分貨場場地使用費標準為每月每平方公尺390.23元。嘉義市審計室於民國(下同)102年間查核發現該公司98至101年分貨場場地使用管理費扣除該公司相關成本之稅後純益介於36萬餘元至291萬餘元之間,換算成每年土地報酬率僅約0.41%至1.72%,較市有土地租金率3%及國有土地租金率5%為低,顯示場地使用費標準有調升空間,經函請該公司檢討改善。
嗣經嘉義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該公司已於102年10月間將分貨場場地使用費標準由每月每平方公尺390.23元提高544.50元,並自104年10月間實施。調整後分貨場場地使用管理費收入,平均每月增加102萬餘元,每年計增加1,224萬餘元,提升公產經營效益。
發布單位:
嘉義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公有財產
施政主題細項:
嘉義市果菜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