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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九份子重劃區逾計畫執行期程多年仍未完成,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業完成土地重劃,促進土地開發利用,達成重劃預期效益

臺南市九份子重劃區重劃完成空照圖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九份子重劃區重劃計畫(下稱本重劃計畫),迄民國(下同)102年底,逾原計畫期程2年,仍未完成,經函請研謀改善,業完成土地重劃,取得公共設施用地38.39公頃,並提高土地價值及促進開發利用,達成重劃預期效益。
原臺南市政府因九份子重劃區原址多為漁塭地低度利用,但其基地位置交通優越,期藉由土地重劃使公共設施完善,土地產權獨立,以提高土地價值並促進整體土地開發利用,於96年1月間擬具本重劃計畫,報經內政部同年2月26日核定,重劃計畫面積101.76公頃,重劃經費23億9,403萬餘元,並預計於100年8月完工及同年12月完成重劃。臺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南市政府(下稱市府)地政局對於廠商施工進度嚴重落後情事,經評估仍由原廠商繼續履約,惟未督促積極趕工,任令廠商遲延履約,迄102年12月底止已歷時7年尚未完工,且逾原計畫期程2年,未達成計畫目標及預期效益,經臺南市審計處於103年2月函請查明妥處。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市府地政局持續督促承商加派人力積極趕工,本重劃工程於103年6月19日完工,同年12月29日驗收合格,104年9月8日完成土地分配及登記,實際重劃完成面積為101.72公頃,可提供建築用地62.38公頃、變電所專區用地0.77公頃及機關用地0.18公頃,市府無償取得公共設施用地38.39公頃,重劃完成後公共設施完善,土地產權獨立,提高土地價值及促進開發利用,達成重劃預期效益。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地政
施政主題細項: 原臺南市政府及臺南市政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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