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甲鐵砧山風景特定區部分休憩及遊樂設施未臻完善,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修護完成,提供民眾安全遊憩環境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風景區管理所(下稱風景區管理所)經管大甲鐵砧山風景特定區之雕塑廣場,路燈基座鋼筋裸露,兒童遊樂區地面落差大,潛藏使用安全疑慮,經促請檢討改善,已修護完成,提供民眾安全遊憩環境。
臺中市大甲鐵砧山風景特定區位於大甲區東北隅,總面積50餘甲,區內有劍井、雕塑廣場、中正公園等多處景點,並設置兒童遊樂區,提供市民休閒遊憩場所。風景區管理所為提升該風景區服務品質,於民國(下同)102至104年度投入經費620萬餘元,整建修繕及維護大甲鐵砧山風景特定區景觀平台、導覽牌及水電等設施。臺中市審計處104年度查核發現,該風景特定區雕塑廣場遊客眾多,惟路燈基座鋼筋裸露,另兒童遊樂區與園區地面落差過大,卻未納入修護改善,影響民眾遊憩安全,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風景區管理所為避免風景區內設施產生危險,於105年度籌措經費300萬元辦理該風景特定區公共設施維護修繕,將雕塑廣場之路燈基座增設帽蓋,並整平兒童遊樂區與園區銜接處,已於105年6月20日修復完成並開放使用,提供民眾安全之休閒遊憩場所。
臺中市大甲鐵砧山風景特定區位於大甲區東北隅,總面積50餘甲,區內有劍井、雕塑廣場、中正公園等多處景點,並設置兒童遊樂區,提供市民休閒遊憩場所。風景區管理所為提升該風景區服務品質,於民國(下同)102至104年度投入經費620萬餘元,整建修繕及維護大甲鐵砧山風景特定區景觀平台、導覽牌及水電等設施。臺中市審計處104年度查核發現,該風景特定區雕塑廣場遊客眾多,惟路燈基座鋼筋裸露,另兒童遊樂區與園區地面落差過大,卻未納入修護改善,影響民眾遊憩安全,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風景區管理所為避免風景區內設施產生危險,於105年度籌措經費300萬元辦理該風景特定區公共設施維護修繕,將雕塑廣場之路燈基座增設帽蓋,並整平兒童遊樂區與園區銜接處,已於105年6月20日修復完成並開放使用,提供民眾安全之休閒遊憩場所。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休閒觀光
施政主題細項: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