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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漁人碼頭藝術大街滬水一方藝文空間使用效益欠佳,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策劃展覽及設置體驗專區,供民眾參觀體驗,提高設施使用效益

新北市滬水一方3樓「積木共和國」展場
審計部新北市審計處(下稱新北市審計處)查核發現,新北市政府經管淡水漁人碼頭藝術大街滬水一方藝文空間,4樓空間閒置4年餘,3樓展覽場地參觀人數稀少,經函請檢討改善,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業已策劃展覽及設置體驗專區,供民眾參觀體驗,提高設施使用效益。
新北市政府於民國(下同)97年10月20日與廠商簽約辦理淡水漁人碼頭休閒專用區觀光旅館暨藝術大街計畫BOT案,投資金額18億3,370萬餘元,並保留藝術大街3樓及4樓約600坪之空間,供文化藝術事業使用,於100年5月13日完成移交作業,責由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經營管理。新北市審計處於104年10月查核發現,其中4樓空間自移交後閒置長達4年餘;3樓為常態性藝文展覽場地,惟參觀人數稀少,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新北市審計處追蹤改善結果,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已自105年1月23日起於滬水一方藝文空間4樓展出貝果在森林裡散步-原畫及手稿創作展,另3樓自104年11月28日起作為積木共和國展場及主題體驗空間,供民眾參觀體驗,截至105年6月30日止,參觀人次分別為2萬7,691人及7萬5,779人,已提高設施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新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新北市立淡水古蹟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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