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政府辦理鄉道雲67線拓寬工程,未妥籌經費而減項發包,致新建橋梁無引道銜接通行,全線無法貫通,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完成橋梁引道續建,並開放通車使用
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下稱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雲林縣政府辦理鄉道雲67線拓寬第五期工程,因未依公路法規定本於地方主管機關職責籌措經費修建,而將橋梁引道減項發包,致新建道路有橋梁卻無引道銜接通行,全線無法貫通,經函請研謀改善,該府已完成橋梁引道續建,並開放通車使用。
雲林縣政府為改善轄管林內鄉境內鄉道雲67線道路服務水準及行車安全,增進區域路網交通便利性,規劃拓寬雲67線道路及部分路段以新闢道路改道方式辦理修建,計畫總長3,941公尺,報經交通部公路總局納入雲林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自民國(下同)91年度起分年核定工程補助款,截至101年度核列經費計5億4,180萬元。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鄉道雲67線拓寬第一期至第四期工程於92至98年間陸續完工通車,惟第五期工程原核定經費2億2,000萬元,因不足支應新建橋梁及道路設施而多次流標,該府未依公路法規定本於地方主管機關職責妥籌經費修建,逕將橋梁引道減項發包,致第五期工程於100年2月14日完工後,新建道路有橋梁卻無引道銜接,全線無法貫通,經函請查明妥處。
嗣經雲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雲林縣政府業於102年11月15日籌措經費6,280萬元辦理鄉道雲67線第五期接續工程發包,並於104年5月29日完成橋梁引道續建,開放通車使用,以銜接前期興建之道路,增進區域路網交通便利性。
雲林縣政府為改善轄管林內鄉境內鄉道雲67線道路服務水準及行車安全,增進區域路網交通便利性,規劃拓寬雲67線道路及部分路段以新闢道路改道方式辦理修建,計畫總長3,941公尺,報經交通部公路總局納入雲林生活圈道路系統建設計畫,自民國(下同)91年度起分年核定工程補助款,截至101年度核列經費計5億4,180萬元。雲林縣審計室查核發現,鄉道雲67線拓寬第一期至第四期工程於92至98年間陸續完工通車,惟第五期工程原核定經費2億2,000萬元,因不足支應新建橋梁及道路設施而多次流標,該府未依公路法規定本於地方主管機關職責妥籌經費修建,逕將橋梁引道減項發包,致第五期工程於100年2月14日完工後,新建道路有橋梁卻無引道銜接,全線無法貫通,經函請查明妥處。
嗣經雲林縣審計室追蹤改善結果,雲林縣政府業於102年11月15日籌措經費6,280萬元辦理鄉道雲67線第五期接續工程發包,並於104年5月29日完成橋梁引道續建,開放通車使用,以銜接前期興建之道路,增進區域路網交通便利性。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雲林縣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