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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部分鄉鎮市公所及基金之公庫與專戶存款頗鉅,未積極規劃運用,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將餘裕資金轉存定期存款或爭取存款利率優惠,增加利息收入,提升財務管理效能

屏東縣所轄鄉鎮市餘裕資金運用情形表
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下稱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屏東縣部分鄉鎮市公所公庫及基金專戶之活期存款金額頗鉅,餘裕資金未妥為財務規劃,或協調爭取各家行庫提供存款利率優惠,經函請屏東縣政府督促檢討改善,已將餘裕資金轉存定期存款或爭取存款利率優惠,增加利息收入1,092萬餘元,提升財務管理效能。
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相關規定,政府預算收支應加強財務管理及現金調度,活化累存資金,以提高資金運用效能。屏東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屏東縣所轄33個鄉鎮市公所民國(下同)103年9月30日經管公庫及基金專戶之活期存款、支票存款共計25億3,489萬餘元,經各該公所自行估算除長短期債務待清償、維持政事運作之資金安全存量約11億9,147萬餘元,尚有餘裕資金13億4,342萬餘元,均留置於專戶以活存利率計息或納入公庫無息保管,未積極規劃運用或轉存定期存款,以增裕庫收,經函請屏東縣政府督促各該公所研謀改善。
嗣經屏東縣審計室追蹤後續改善情形,屏東縣政府已督促所轄鄉鎮市公所妥為財務規劃,積極洽商各行庫爭取小額分批存款調升利率或餘裕資金轉存定期存款,以增加利息收入。截至105年3月31日止,屏東市等11個鄉鎮市已分別將基金及公庫存款計10億6,306萬元轉存定期存款或爭取存款利率優惠,評估 104年度及105年1至3月增加利息收入共計1,092萬餘元(詳附表),提升財務管理效能。
發布單位: 屏東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財政稅務
施政主題細項: 屏東縣政府暨轄管33個鄉鎮市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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