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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署行政罰鍰之通知、繳款、催繳、移送強制執行及債權管理等,未盡納入資訊系統處理,影響管控成效,且事業單位繳納罰鍰缺乏多元代收管道,經審計部建請研謀改善,已獲具體成效

職業安全衛生署行政罰鍰稽催系統
審計部於民國(下同)103年10月間查核發現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各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於98至102年度合計平均每年度開立行政罰鍰2,155件,惟有關行政罰鍰之通知、繳款、催繳、移送強制執行及債權管理等,仍仰賴人工作業,尚未納入資訊系統處理,影響罰鍰作業管控成效;行政罰鍰收繳尚需人工逐一對帳,以確認繳款情形,缺乏電子化收款機制及多元代收管道,以利事業單位繳款等情,經函請檢討研謀改善。該署業建置完成「行政罰鍰稽催系統」,自104年1月4日起新增由系統自動產製附條碼之繳款單等資料維護功能,且自同年12月1日起透過臺灣銀行多元電子化繳款服務,已可將收得款項透過批次方式匯入上開系統自行銷帳。
職業安全衛生署由北、中、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辦理各類勞動與專案檢查,對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及勞動檢查法規定之事業單位依法處予行政罰鍰,透過「勞動檢查機構檢查資訊管理系統(下稱檢查系統)」維護受檢與檢查事業單位相關資料、處理罰鍰相關作業等。審計部查核發現該檢查系統處理罰鍰之功能尚欠完善,罰鍰處分書與繳款單係以人工開立,未藉由系統自動產製,稽催書、移送函亦未適時運用系統既有資料產製,且重要管控點仍多仰賴人工作業,未納入資訊系統處理,影響行政罰鍰案件之管控成效。另事業單位收到罰鍰處分書與繳款單後,僅能於臺灣銀行各地分行臨櫃繳納,再由檢查人員至銀行櫃臺領取繳款單回執聯後,逐一核對入帳明細,以確認繳款情形,無法及時掌控整體收款情形,缺乏電子化收款機制及多元代收管道,以利事業單位繳款等情,經函請職業安全衛生署檢討研謀改善。
案經審計部追蹤後續辦理情形,職業安全衛生署已建置完成「行政罰鍰稽催系統」,自104年1月4日起已新增由系統自動產製附條碼之繳款單,並提供處分書、繳款明細、催繳、新案移送執行、債權憑證再移送執行或註銷等資料維護功能,透過系統自動管控以降低人工管控流程,已有效提升管理追蹤各項行政罰鍰之通知、繳款、催繳、移送強制執行及債權管理等管控能力。另自同年12月1日起透過臺灣銀行多元電子化繳款服務,增加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郵局、農漁會、各行庫自動櫃員機轉帳、跨行匯款等金融機構多元代收管道,便利事業單位繳交罰鍰,且可將收得款項透過批次方式匯入「行政罰鍰稽催系統」自動化銷帳,以提升處理效率,簡化收入流程管控,節省人力核對。
發布單位: 第一廳
被審核機關: 勞動行政、勞工安全
施政主題細項: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及所屬北、中、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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