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臺南市機車停放高需求路段之停車格不足,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增設機車停車格並實施停車收費,以提高使用周轉率,改善停車空間不足現象

臺南市火車站前機車格之圖示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臺南市火車站前周邊近年因機車停車格設置數量不足,違規停車嚴重,經函請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下稱交通局)檢討改善,該局已增加停車格劃設並實施機車停車收費,加速機車格位使用周轉率與減少長期占用情形,改善機車停車空間不足現象。
依據交通部交通統計月報資料,截至104年9月底止,設籍於臺南市之機車計128萬餘輛,而轄內公、私有機車路外及路邊停車位僅29,667個,平均每車可使用停車位為0.023個,約每43輛車分配1個機車格位,機車停車格明顯不足。臺南市審計處104年10月份調查發現,交通局為改善停車秩序,雖自102年起實施「停車有序」計畫,廣設停車格,以解決停車格不足問題,惟所劃設停車格位多為汽車停放使用,機車停車格僅增劃2,511個;又位處交通樞紐所在之臺南火車站周邊路段,機車格位不足復遭長期占用等情,衍生人行道、汽車停車格遭機車違停之現象,影響市容,屢經媒體報導,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後續改善結果,交通局為改善機車格位不足及減少機車亂(違)停等情,經擇選轄內機車停放需求較高之路段,增設機車路邊停車格位及路外停車場,經統計105年度1至4月間,已增設1,426個機車停車格位;另輔以機車停車收費措施,經評估臺南市火車站(北門路一段、民族路、公園南路及前峰路等)及藍晒圖園區(國華街及樹林街等)等2處周邊道路,共計1,014個機車格位,實施停車收費並加強於各該路段機車違停人行道與騎樓之取締措施。105年1月至5月11日止,各收費機車格已提供63,937次停車需求,收繳停車收入108萬餘元,提高機車格位使用周轉率,改善臺南市機車停車空間不足衍生之各種現象。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