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補助民間社團辦理長青食堂,設置據點與長者分布未盡配合,經審計機關促請研謀改善,已積極開拓據點,並修正獎勵措施,提高年長者社會參與意願
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下稱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宜蘭縣政府補助民間社團辦理長青食堂,設置據點與年長者人口分布地緣未盡配合,送餐比率偏高未能達成增加年長者社會參與之計畫目的,經促請研謀改善,已積極開拓宗教組織參與辦理,並修正定點共餐之獎勵措施及補助項目,鼓勵年長者定點共餐,提高社會參與意願。
宜蘭縣政府於民國(下同)99年度起辦理「宜蘭縣長青食堂補助作業計畫」,補助社區或團體辦理65歲以上年長者營養餐飲服務,以增加年長者社會參與機會及提供穩定的健康飲食服務為目標。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計畫自99年度開辦至103年度止,共計支用2,803萬餘元,依據宜蘭縣各鄉鎮市人口數統計資料顯示,102年底宜蘭縣65歲以上年長者人口數62,074人,截至103年12月底止,該府補助12鄉鎮市60個據點開辦長青食堂,服務3,069位年長者。經分析受益人數占各鄉鎮市年長者人口數比率,以礁溪鄉0.59%及羅東鎮1.66%最低,惟該2鄉鎮年長者人數分別為8,684人及5,291人,位居第2及第6位,顯示設置之服務據點與各鄉鎮年長者分布地緣未盡配合;又未定點用餐而採送餐服務者1,495人,約占總受益人數3,069人之48.71%,與補助計畫目標未盡相符,經函請宜蘭縣政府研謀改善。
嗣經宜蘭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宜蘭縣政府已於104年度起委託宗教組織等團體多元參與,並自104年度起修正補助作業計畫,規定新開辦單位應辦理定點供餐[2桌(含)以上],年終評比優異並辦理定點共餐者加發獎勵金5,000元,鼓勵年長者定點共餐。截至105年3月底止,礁溪鄉及羅東鎮受益人數占宜蘭縣年長者人口數比率已分別提升4.44百分點及0.56百分點,全縣採定點共餐服務者占總受益人數比率亦已提升6.71百分點,並逐步修正據點配合地緣關係,以利達成計畫目標。
宜蘭縣政府於民國(下同)99年度起辦理「宜蘭縣長青食堂補助作業計畫」,補助社區或團體辦理65歲以上年長者營養餐飲服務,以增加年長者社會參與機會及提供穩定的健康飲食服務為目標。宜蘭縣審計室查核發現,該計畫自99年度開辦至103年度止,共計支用2,803萬餘元,依據宜蘭縣各鄉鎮市人口數統計資料顯示,102年底宜蘭縣65歲以上年長者人口數62,074人,截至103年12月底止,該府補助12鄉鎮市60個據點開辦長青食堂,服務3,069位年長者。經分析受益人數占各鄉鎮市年長者人口數比率,以礁溪鄉0.59%及羅東鎮1.66%最低,惟該2鄉鎮年長者人數分別為8,684人及5,291人,位居第2及第6位,顯示設置之服務據點與各鄉鎮年長者分布地緣未盡配合;又未定點用餐而採送餐服務者1,495人,約占總受益人數3,069人之48.71%,與補助計畫目標未盡相符,經函請宜蘭縣政府研謀改善。
嗣經宜蘭縣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宜蘭縣政府已於104年度起委託宗教組織等團體多元參與,並自104年度起修正補助作業計畫,規定新開辦單位應辦理定點供餐[2桌(含)以上],年終評比優異並辦理定點共餐者加發獎勵金5,000元,鼓勵年長者定點共餐。截至105年3月底止,礁溪鄉及羅東鎮受益人數占宜蘭縣年長者人口數比率已分別提升4.44百分點及0.56百分點,全縣採定點共餐服務者占總受益人數比率亦已提升6.71百分點,並逐步修正據點配合地緣關係,以利達成計畫目標。
發布單位:
宜蘭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社會福利
施政主題細項:
宜蘭縣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