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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或監造廠商之專門技術人員間有違規兼職情事,經審計部促請主管機關研謀改善,已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建置警示功能,即時預防違規兼職情形發生

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專技人員登錄畫面
審計部查核發現,部分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或監造廠商之專門技術人員,屬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卻同時兼任其他廠商承攬公共工程之相關工地人員,涉有違規兼職情事,經函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研謀改善,業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建置警示功能,可即時管控預防兼職情形發生。
為維護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技師執行業務品質,僅得在同一公司執業,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組織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須為專任之繼續性從業人員,並僅得在該公司執行業務。」經審計部查核發現,部分公共工程規劃、設計、專案管理或監造廠商之專門技術人員,屬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組織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卻同時兼任其他廠商承攬公共工程之相關工地人員,涉有違反上開條例之規定,主要係因機關人員資訊取得不足,未能相互勾稽不同公共工程間相關工地人員登錄情形所致,不利維護公共工程品質,經函請工程會研謀改善。
經審計部追蹤改善結果,工程會業於「公共工程標案管理系統」之規劃、設計、專案管理、監造單位簽證之專技人員登錄頁面,建置增加警示功能,提醒主辦機關應主動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等法令及契約規定,檢視審查專技人員資格,並提供連結查詢技師登記執業之各項基本資料,及該技師擔任所有公共工程標案工作情形,俾利機關人員於系統登錄工地相關人員時,可即時檢視控管,預防違規兼職情形發生。
發布單位: 第五廳
被審核機關: 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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