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辦理和平島污水處理廠聯外道路新闢工程,未確實審查接合螺栓材質,致工程未完工即發生橋臺損壞,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業已驗收通車及收回橋梁修繕經費,並訂定相關作業規範
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下稱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基隆市政府辦理和平島污水處理廠聯外道路新闢工程,因未確實審查接合螺栓材質,致橋臺發生損壞,復未妥適處理橋梁修繕求償而延後驗收通車,且橋臺損壞修復後仍未獲賠償,經函請檢討改善。該府已就該橋梁驗收啟用,並收回橋梁修繕經費及訂定相關作業規範,維護機關權益,紓解和平島地區交通瓶頸,對促進觀光效益極有助益。
基隆市政府為改善和平島地區交通壅塞,於民國(下同)99年9月間辦理和平島污水處理廠聯外道路新闢工程,全長共計1.3公里,其中包含1座鋼拱橋,原訂101年底完工啟用,因發生橋臺損壞需辦理修繕,至104年2月7日完工通車。案經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因該府未確實審查橋梁支承系統之接合螺栓材質,造成橋臺螺栓強度不足全數剪斷損壞,復因施工廠商發生財務困難而終止契約,致須辦理鑑定修復延後通車,以維用路人安全;另該府對於承攬廠商終止契約,未妥適處理損害求償事宜,致橋臺損壞修復後仍未獲得賠償,經促請該府研謀改善。
嗣經基隆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基隆市政府已於104年12月29日驗收完成開放通車,並將橋梁支承系統之接合螺栓納入工程契約規定檢驗項目,至於橋臺損壞求償部分,經該府向承攬廠商及委託設計監造廠商追償結果,委託設計監造廠商已繳納1,294萬餘元,另訂定「承攬廠商終止契約作業流程表」,確實維護機關權益及達到紓解和平島地區交通瓶頸之計畫目的。
基隆市政府為改善和平島地區交通壅塞,於民國(下同)99年9月間辦理和平島污水處理廠聯外道路新闢工程,全長共計1.3公里,其中包含1座鋼拱橋,原訂101年底完工啟用,因發生橋臺損壞需辦理修繕,至104年2月7日完工通車。案經基隆市審計室查核發現,因該府未確實審查橋梁支承系統之接合螺栓材質,造成橋臺螺栓強度不足全數剪斷損壞,復因施工廠商發生財務困難而終止契約,致須辦理鑑定修復延後通車,以維用路人安全;另該府對於承攬廠商終止契約,未妥適處理損害求償事宜,致橋臺損壞修復後仍未獲得賠償,經促請該府研謀改善。
嗣經基隆市審計室追蹤改善情形,基隆市政府已於104年12月29日驗收完成開放通車,並將橋梁支承系統之接合螺栓納入工程契約規定檢驗項目,至於橋臺損壞求償部分,經該府向承攬廠商及委託設計監造廠商追償結果,委託設計監造廠商已繳納1,294萬餘元,另訂定「承攬廠商終止契約作業流程表」,確實維護機關權益及達到紓解和平島地區交通瓶頸之計畫目的。
發布單位:
基隆市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公共工程
施政主題細項:
基隆市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