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弱勢家庭學生假期安心午餐餐券計畫,乏管考作業,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安心餐券補助標準作業流程,提升供餐品質,協助弱勢學生安心求學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辦理貧困弱勢學生寒暑假及例假日供應安心午餐餐券計畫,對於發放對象未建立認定標準,未確實督導考核廠商供餐情形,經促請檢討改善,已訂定安心餐券補助標準作業流程,協助學生安心求學。
教育局為協助臺中市無力負擔午餐費的貧困弱勢家庭學生可以安心求學,自民國(下同)98年起辦理貧困弱勢學生寒暑假及例假日供應安心午餐餐券計畫,申請人數由98年之7,094人,逐年遞增至104年之39,871人,經費由98年之1,300萬餘元,遞增至104年之1億6,241萬餘元。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局對於發放對象未建立審核標準,致各校對餐券發給對象之資格判定寬嚴不一;部分學生兑換午餐食物以外物品或1日兌領多餐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已於104年6月26日訂定安心餐券補助標準作業流程,建立發放資格標準,並將餐券與申請對象編號配對,有效掌握及追蹤餐券發放及學生領餐情況,另督導廠商確實依規定提供符合學生衛生健康之食物及按餐券日期兌換,達成協助弱勢家庭學生安心求學計畫之目標。
教育局為協助臺中市無力負擔午餐費的貧困弱勢家庭學生可以安心求學,自民國(下同)98年起辦理貧困弱勢學生寒暑假及例假日供應安心午餐餐券計畫,申請人數由98年之7,094人,逐年遞增至104年之39,871人,經費由98年之1,300萬餘元,遞增至104年之1億6,241萬餘元。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局對於發放對象未建立審核標準,致各校對餐券發給對象之資格判定寬嚴不一;部分學生兑換午餐食物以外物品或1日兌領多餐等情事,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改善情形,教育局已於104年6月26日訂定安心餐券補助標準作業流程,建立發放資格標準,並將餐券與申請對象編號配對,有效掌握及追蹤餐券發放及學生領餐情況,另督導廠商確實依規定提供符合學生衛生健康之食物及按餐券日期兌換,達成協助弱勢家庭學生安心求學計畫之目標。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社會福利
施政主題細項: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