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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O-105-8 雲林縣縣定古蹟虎尾糖廠鐵橋修復工程計畫執行情形專案審計報告

虎尾糖廠鐵橋
雲林縣政府於民國(下同)98年10月間耗資4,566萬餘元辦理雲林縣縣定古蹟虎尾糖廠鐵橋修復暨景觀改善工程,於100年4月18日完工,惟因該府對於橋墩維護管理欠缺積極作為,101年8月2日蘇拉颱風侵襲時,該鐵橋啟用未滿周年,部分橋墩及橋身卻遭沖毀折斷,肇致鐵橋無法通行;又該府於風災發生後未能進行沖毀橋墩及橋身之修復,善盡文化資產保護及維護管理作業,行政作為有欠積極。審計機關職司政府財務效能之考核,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為瞭解該鐵橋維護管理及修復計畫執行情形,派員辦理調查,發現之缺失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報告監察院,並函請雲林縣政府查明妥適處理,業獲該府具體回應與改善,加強古蹟預防與診斷維修暨監控河道變遷等作業,落實古蹟保存工作並發揮其再利用價值。
發布單位: 雲林縣審計室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休閒觀光
施政主題細項: 雲林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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