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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東勢綜合立體停車場興建完工後久未開放營運,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出租予民間業者經營管理,提升使用效益

臺中市東勢綜合立體停車場現況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東勢區公所(下稱東勢區公所)與前東勢鎮東安里本街都市更新會(下稱更新會)合作興建「東勢綜合立體停車場」,完工驗收合格後未開放營運,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出租予民間業者經營管理,提升使用效益。
原臺中縣東勢鎮第三橫街公有零售市場,因九二一震災嚴重毀損,東勢區公所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方案」,與更新會合作興建地下1層、地上9層之多目標使用立體停車場,並獲得行政院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委員會於民國(下同)91年11月26日核定補助,工程總經費2億5,999萬餘元。該停車場1至3層供更新會作為商場及簡易餐飲服務,4至9層由東勢區公所作為公共停車場使用,共設置307個停車位。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該停車場於98年9月完工驗收合格,同年10月將1至3樓點交予更新會,惟4至9樓停車場未開放營運,使用效益欠佳,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東勢區公所改善情形,該停車場4至9樓已於100年8月起出租予民間業者經營管理,自100年8月至104年12月底止,依建物持分比例共計收取權利金200萬餘元,每月平均停車率由100年8月之4.73%,逐年增加至104年12月之40%,解決停車位不足問題,提升使用效益。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交通運輸
施政主題細項: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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