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學校教室節能照明汰換,計畫執行未落實,經審計機關促請檢討改善,已全面更換完成並通過安全檢測,以保護學童視力
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下稱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下稱教育局)執行校園教室節能照明汰換計畫,未確實調查燈具數量致部分教室未更換,且變更燈具電線迴路未經安全檢測,經促請檢討改善,已全面清查更換完成並通過安全檢測,以保護學童視力。
教育局為執行校園教室節能照明汰換計畫及保護學童視力,計畫自民國(下同)101年度起,將所屬高中、國中及國小學校教室傳統燈具逐年汰換為發光效率較高、消耗電力較少及含汞量較低之新式燈具(燈管直徑為5/8英吋),預計103年度全面汰換完成。據統計,該局於101至103年度共編列預算1億1,130萬餘元,汰換297所學校部分教室傳統燈具。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因該局未確實調查須汰換燈具學校,致尚有15所學校教室傳統燈具未予汰換,又與廠商簽訂之契約,未列入變更燈具電線迴路之安全性檢測,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教育局改善情形,上述15所學校教室傳統燈具已於105年1月間完成汰換,以保護學童視力,並加強督促檢測電線迴路,以確認安全。
教育局為執行校園教室節能照明汰換計畫及保護學童視力,計畫自民國(下同)101年度起,將所屬高中、國中及國小學校教室傳統燈具逐年汰換為發光效率較高、消耗電力較少及含汞量較低之新式燈具(燈管直徑為5/8英吋),預計103年度全面汰換完成。據統計,該局於101至103年度共編列預算1億1,130萬餘元,汰換297所學校部分教室傳統燈具。臺中市審計處查核發現,因該局未確實調查須汰換燈具學校,致尚有15所學校教室傳統燈具未予汰換,又與廠商簽訂之契約,未列入變更燈具電線迴路之安全性檢測,經函請檢討改善。
嗣經臺中市審計處追蹤教育局改善情形,上述15所學校教室傳統燈具已於105年1月間完成汰換,以保護學童視力,並加強督促檢測電線迴路,以確認安全。
發布單位:
臺中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教育
施政主題細項: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