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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水利局建置遠端工程管理系統之執行進度落後,且未建立警示機制,經審計機關促請改善,已全面正式啟用並建立定期管控機制,提升治水工程品質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建置之遠端工程管理系統
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下稱臺南市審計處)調查發現,臺南市政府水利局(下稱水利局)為加強監督施工品質,規劃建置「遠端工程管理系統」,惟因施工日誌等部分查詢功能遲未完成修正,減損系統監督管控功能,且部分案件未將施工照片上傳,亦未建立進度落後等案件之警示機制,經通知水利局研謀改善。該局除已完成驗收並正式啟用外,另已要求廠商確依規定上傳照片,並針對進度落後等案件建立定期稽催機制。
水利局為能即時掌控各項防汛工程之施工情形,辦理水利工程監督系統建置計畫,於民國(下同)102年度編列預算1,050萬元,實支966萬餘元,委請廠商研發建置「遠端工程管理系統」,原規劃於102年9月建置完成。經臺南市審計處104年3月調查發現,因監工日報與施工日誌填報系統之查詢等功能遲未完成整合與修正,致僅能開放試用部分模組,影響監督管控效益;另雖於系統開發相關功能,可供廠商於鋼筋綁紮或灌漿等工程重要時點上傳照片,避免發生偷工減料等弊端,惟仍有部分案件未將施工照片上傳,影響系統建置效益;且未針對進度落後案件建立警示機制,經函請水利局檢討改善。
嗣經臺南市審計處追蹤水利局改善結果,該系統已於104年5月26日完成驗收,並全面上線正式啟用,迄104年底已有660件工程案登錄列管;另已明訂各類工程應上傳照片之時點及罰則,落實要求廠商依規定上傳,並擴充開發APP拍照上傳之功能,且同時記錄拍照時間與地點,以杜絕施工弊端;另針對施工進度落後及未落實填報或上傳資料等異常案件,定期自動以E-MAIL通知監造、施工廠商及水利局,俾利該局即時稽催,透過該系統科技化的管理,達到提升治水工程品質之目標。
發布單位: 臺南市審計處
被審核機關: 水利
施政主題細項: 臺南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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